如果舌尖上的美食與知識産權相遇,到底會碰撞出什麼樣的火花呢?想給自己的店取名,又該如何避雷呢?商标注冊後,放個三五年再用行嗎?第22個世界知識産權日即将來臨,4月21日,市一中法院重慶知識産權法庭在沙坪壩區磁器口開啟了一場關于古鎮、美食和舌尖上知識産權保護的“法律美食之旅”。
據悉,重慶知識産權法庭從去年6月中旬成立至今,已受理涉及貴州茅台、絕味食品、oppo、TCL等知名品牌商标侵權案件1419件,審結1226件。其中,涉及餐飲行業商标侵權的案件有219件。
據了解,在受理的商标侵權案中,受侵害多的注冊商标主要集中于U盤、陶瓷、潔具等日常用品領域。案件的被告通常為個體工商戶、自然人等中小經營者。
“不管做什麼生意,法律風險防範意識都非常重要。”重慶知識産權法庭的徐真法官稱,尤其在現在大力對知識産權保護下,商家們需要提高這方面的意識。
那給自己的産品取名時,商家該如何避雷,以免侵權呢?徐真法官介紹,商家可先在 “中國商标網”上查詢,如果想取的名字在想要申請的商品類别上已經被注冊,那就需要另取。如果沒有重名,則可考慮申請注冊或者使用。
注冊商标後,閑置個三五年,當某天要用,再拿來用可行嗎?徐真法官介紹,《商标法》第49條規定,注冊商标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标。
徐真法官表示,《商标法》鼓勵商标的使用,也防止惡意的商标囤積牟利行為,同時激活“躺”在注冊簿上“睡大覺”的商标,讓它們能夠真正發揮作用,促進工商業的發展,也能為咱們老百姓的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産品和服務。
上遊新聞記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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