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是合夥制企業,是由律師投資興辦的,合夥人投資款要如何做賬,是律師事務所财務會計經常會問到的問題。
首先律師合夥人的投資款,在稅務意義上不屬于實收資本,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那後面的問題又來了,律師事務所沒有實收資本,那麼合夥人投入的投資款放那個科目? 我是放入【實收資本】科目。
當然也有律師事務所财務會計又會問,又說不屬于實收資本,做賬怎麼又放在【實收資本】科目呢。
因為我們用的财務軟件,我覺得隻有實收資本更合适記錄合夥人的投資款。
我個人認為,一個是稅務角度的投資款,一個是會計意義的實收資本(律師合夥人投資款),并不沖突,是律師事務所合夥企業的賬務處理技巧。
比如,這兩天有小夥伴問到,某律師事務所當年虧損,A合夥人要退夥, A合夥人的投資款為10萬元,占全所份額的10%,由于某律師事務所現在還處于虧損狀态,按A合夥人的份額計算,A合夥人應分攤虧損3萬元。
A合夥人的投資份額由另一位B合夥人吸收,并按7萬元購買A合夥人的份額。那麼這筆業務的賬務處理應該如何做呢?我個人認為下面的處理方法更合适:
B合夥人投資7萬元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7萬元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萬元
貸:實收資本-B合夥人 10萬元
A合夥人退夥的賬務處理: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萬元
貸:實收資本-A合夥人 -10萬元
貸:銀行存款 7萬元
B合夥人也可以是新入夥的合夥人,賬務處理都是一緻的。
假設A合夥人退夥産生了溢價,退夥的合夥人就要繳納生産經營的個人所得稅。
假設A合夥人以12萬元轉讓10%合夥份額給B合夥人,那麼産生了溢價2萬元,賬務處理如下:
B合夥人投資12萬元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12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萬元
貸:實收資本-B合夥人 10萬元
A合夥人退夥的賬務處理: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萬元
貸:實收資本-A合夥人 -1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2萬元
A合夥人退夥産生的收入2萬元,應納入生産經營應納稅所得額,申報個人所得稅。
上述隻是我個人的處理方法,如果小夥伴們有更好的處理方法,歡迎交流讨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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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_Lin 編輯于2021年8月13日,歡迎留言與轉發,感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後台私信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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