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方特邀作者貓兒爺
看過《權力的遊戲》的朋友們肯定對魔山與“百花騎士”洛拉斯騎士之間那場比武記憶猶新。
洛拉斯被魔山挑下戰馬,要不是獵狗出來相救,這個帥哥怕是真要死在魔山的手裡了。
一,比武場上大亂鬥比武大會在歐洲的曆史非常久遠,角鬥士們幹的就是這個活,另外在戰争期間通過舉辦一場比武也可以提振軍隊的士氣。
但我們一般所說的比武大會其實是歐洲中世紀的産物,最早誕生于公元11世紀的法國,之後逐漸在歐洲風靡,一直流行到17世紀。
這種賽事的出現與騎士階層的特殊社會角色有着密切的聯系。
騎士是歐洲中世紀的大小封建領主,他們要為國王、領主或王侯提供軍事服務。
其中的佼佼者們可以通過勇敢的戰鬥在戰場上展示自己的勇武并立下戰功,建立自己的聲望,就可以得到經濟獎勵和社會地位的提升。
在我們想象中,歐洲騎士往往都是騎着高頭大馬,穿着華麗的铠甲,沒事刷刷副本救救公主還能抱得美人歸,但其實這隻是小部分高級貴族的生活寫照。
高頭大馬是近代從阿拉伯引入良馬繁育後的結果,古代大部分普通的騎士的生活并不如意,就算沒有直接死在戰場上或受重傷,疾病和惡劣的戰場環境也随時有可能讓他們送命,因此大部分騎士并不喜歡戰争。
而領主們在和平時期也不想閑着,總得讓手下人幹點什麼,同時自己也能受益。
于是一個讓騎士們獲得榮譽和财富的機會便出現了,這就是我們熟知的歐洲中世紀比武大會。
最早的比武大會具體是什麼情形已經很難考證,但可以确定的是,場面非常血腥。上慣了戰場的騎士們并不習慣表演一樣的戰鬥,刻意或者無意緻人死亡的事故頻頻發生,即便制定規則也無法避免。
到了12世紀相關的記載開始增多,這種比賽越來越頻繁。
同時還出現了一種規模更大也看起來更熱血的格鬥方式——混戰格鬥。
雙方的騎士們手持各種兵器,包括狼牙棒、闊劍、戰斧等暴力兇器,聽到沖鋒号令後,以戰場上通用的密集格鬥陣型騎馬沖進戰場與對方厮殺,場面頗為壯觀。
這時候的比賽也規範了許多,武器要經過刻意的挑選和改造,盡量避免傷亡事件發生。
二,演員的自我修養到了13世紀,嚴格意義上的一對一馬上長矛比武,開始出現并逐漸取代了以前的大亂鬥。
進入14世紀以後,比武大會開始朝着更具禮儀和觀賞性的方向演變,騎士們終于可以安心地提升自己演員的自我修養了。
這樣一場比武有嚴格的儀式與程序,完整的比武分為三個環節:長矛對刺、地上比劍和空手格鬥。
第一個環節中,騎士需要左手持盾并且控制缰繩,右手舉矛,等待号令進行對沖,直到一方被刺落馬下,這時豎着的就要等橫着的爬起來選擇認輸或者再戰。
如果無人不認輸,那就進入下一環節,雙方穿着全套盔甲持劍互毆,這才是真正的刀光劍影,一般到了這個環節就能決定勝負。
如果還是勢均力敵,不能決出勝負,那就要進行最後的摔跤比賽,直到一方能用膝蓋将另一方牢牢地壓在地上就算獲勝,不過這就很少見了。
但是即便這樣,獲勝方的騎士也往往已經傷痕累累,狼狽不堪,隻為求得公主芳心。
比武是個有風險的活,說不定哪一劍沒瞅準或者瞅太準就把人給砍死了,因此貴族們也想了一些辦法減少無謂的傷亡,刀槍僅僅勉強開刃。
三,舉辦契機
比武大會并不是随意舉行的,主要出現在慶祝、加冕或者宴會節日時。
賽前必須做好充分的準備,交戰雙方互下挑戰書确定時間和地點(當然都是走形式,畢竟是娛樂),随後會有侍從快馬加鞭通知周圍城市或鄉村的居民,往往能吸引大量的觀衆。
有些比武大會還伴有舞會、宴會和各種娛樂活動,已經遠遠超出了比武的範疇,不僅是貴族炫耀财富和地位的絕佳機會,實際上也成了讓普通民衆娛樂的盛大節慶。
與此相應,中世紀大量的文學作品如詩歌、傳奇故事等,也往往會使用大量篇幅描繪比武大會的内容。
比如西班牙著名史詩《熙德之歌》中,比武的内容僅次于戰争,裡面提到每逢慶祝,熙德都會舉行比武大會:“熙德和他的家臣們舞弄刀槍,上帝啊,武藝真是高強!那生在好時辰的人三次換馬上場。”
塞萬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也不乏對比武的描寫,雖然他是想借此批判腐朽的封建體制,但也從側面說明比武大會已經成為騎士生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高貴的象征——紋章制度》張旭
《熙德之歌》,趙金平譯
《從騎士比武探中世紀西歐貴族社會的價值觀念》,唐都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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