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易懂的食品安全小知識】
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必須有标簽,包括食品标簽和營養成分表,其中食品标簽需包含食品類型、成分、食用方法、保存方式、保質期以及生産商相關信息;營養成分表則是食物營養成分和營養特性的說明(例外:每日食用量不足10g或10ml的食品;生肉、生魚、生蔬菜和水果;現制現售的食品;酒精含量>0.5%的産品;法律規定可以沒有标簽的食品)。
從概念範圍上,食品标簽包含了營養成分表;從内容上,食品标簽和營養成分表分别從不同角度為消費者選購預包裝食品提供選擇依據。
營養成分表裡的必填和可選内容示意圖
(一)營養成分表的标注形式
1、營養成分包括營養聲稱(即營養類别)、營養值、營養素參考值NRV%(依據我國居民膳食營養素推薦攝入量,以營養素含量占營養素參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的百分比标示);
2、營養成分的含量以每100ml、每100g或每份标示;
3、營養素參考數值NRV%按每份标示;
(二)法律規定必須标注的1 4營養成分
1、能量;
2、蛋白質;
3、脂肪總量(飽和 不飽和脂肪酸);
4、碳水化合物;
5、鈉;
(三)可标注的營養成分(名稱不可改)
1、膽固醇;
2、糖;
3、膳食纖維;
4、維生素(A/B/C/D/E/K族);
5、礦物質(鈣、鉀、鎂、磷、鐵、鋅、碘、硒、銅、氟、鉻、錳、钼);
(四)營養素參考值NRV%
營養素參考值就是指每100克/每100毫升或每份食物中所含營養成分的含量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
我國居民平衡膳食營養寶塔圖
如下圖以某款牛奶為例,營養成分表中以每100g的營養成分含量标示,每100g該牛奶含有能量242kJ、3.0g蛋白質、3.1g脂肪、4.5g碳水化合物、50mg鈉、100mg鈣(注意:看營養成分表時要先看清“單位重量”,一般都是以每100克(g)或每100毫升(mL)為單位标注的,也有按每份為單位标注的)。
某款牛奶的營養成分表
市面上某些不合規食品廠家在包裝上印着“低脂”、“高鈣”、“無糖”之類,但是标簽缺失或者标注不清,導緻消費者無從得知含量到底是多少,或者故意遺漏主要内容或某些數據,隻根據自己意願标出營養成分,而非産品本身的特點,比如低糖産品不标示糖的含量,隻标出維生素和膳食纖維的含量,有意誤導、誇大營養信息等屢見不鮮。因此購買食物時,需仔細查看營養标簽選擇最适合自己購買需求的食品。
除了以上,我國還對食品外包裝上的營養功能描述做出了規範:
(一)對食品營養特性的描述
可以使用類似“高”“低”“無”“增”“少”“含有”“富含”等字樣,如高鈣豆粉、低脂牛奶、無糖口香糖、含有膳食纖維、富含維生素A等等簡單明了的語言對營養成分的含量水平進行通俗化的描述,但前提是營養成分表中的含量數值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二)對食品營養功能的描述
可以采用規定用語說明某營養成分可以維持人體正常生長、發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需求。例如:“維生素C有抗氧化作用”、“鈣是骨骼和牙齒的主要成分,并維持骨密度”等。這樣的方式能對消費者選購起到更好的輔助挑選作用。
但無論是營養特性描述還是營養成分功能描述,預包裝食品營養标簽的相關法規也對其有明确的規定,不能誇大或虛假描述。
這裡我們需要注意,有些時候隻要含量低于某個标準就可以滿足描述規定,比如固體或液體食品中每100克或100毫升的含糖量≤0.5克時,就可以聲稱“無糖”;每100克食品中反式脂肪的含量≤0.3克,就可以标注為“0”,所以有時候配料表裡面有糖類,也可聲稱“無糖”,“0反式脂肪酸”也不代表完全沒有反式脂肪酸。如果家長隻看包裝上的文字描述而沒有仔細查看配料表和營養成分表,毫無防備地給孩子吃過多的零食,反而讓孩子攝取了更多糖類和反式脂肪酸,因此一定要結合配料表和營養成分表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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