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1月29日訊(記者李愛華)喜得貴子令一家人高興不已,不料拿到《出生醫學證明》後才發現,孩子的姓名與家中一名長輩姓名重名了。這可急壞了孩子的父親。28日,一市民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闆上咨詢:出生證辦好了,孩子的姓名還能改嗎?
家住洪山區的杜先生稱,前不久兒子出生了,一家人喜上眉梢,他也連忙為孩子取了個好聽的名字,并以此名進行了出生醫學登記。可拿回《出生醫學證明》後,孩子的爺爺奶奶發現,孩子的姓名與家中一位長輩姓名重名了,按照習俗,這是對長輩的不尊重。
杜先生這下也犯難了,他特地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闆留言詢問,出生證辦好了,孩子的姓名還能改嗎?
29日,市衛生健康委回複杜先生稱:根據《市衛生計生委 市公安局關于印發武漢市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武衛計〔2013〕43号)第三章第三十一條規定:《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後,經申領人簽字确認後一律不得換發,如嬰兒父母(監護人)需變更嬰兒姓名,應在登記戶籍後,由公安部門戶籍登記機關辦理。
長江日報記者從公安部門了解到,根據戶政管理對出生登記項目的規定,出生入戶申報的姓名,應按照《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辦理出生登記。申報人要求使用與出生醫學證明上不一緻的姓名,由父母雙方同時到場,并向公安機關提交雙方簽字的書面申請,審核批準後按照申請的姓名予以登記嬰兒姓名,同時可将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姓名作為曾用名登記。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名字和戶口本上的名字不一緻,不會對孩子産生什麼不良影響。
【編輯: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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