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雲金勝訴道歉?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巍)今日下午,因拍攝電影《愛神箭》而“翻臉”的曹雲金與拍攝方在海澱法院對簿公堂曹雲金起訴拍攝方支付自己45萬元片酬及賠償,對方則反訴曹雲金耍大牌,要求其退還費用賠償損失共計72萬元,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曹雲金勝訴道歉?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巍)今日下午,因拍攝電影《愛神箭》而“翻臉”的曹雲金與拍攝方在海澱法院對簿公堂。曹雲金起訴拍攝方支付自己45萬元片酬及賠償,對方則反訴曹雲金耍大牌,要求其退還費用賠償損失共計72萬元。
曹雲金及上海曹金影視文化工作室起訴稱,2015年9月12日,原告上海曹金影視文化工作室與被告北京一輪輝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署了《演員聘用合同書》,聘請原告曹金(藝名:曹雲金)在被告組織拍攝的《愛神箭》中飾演林冬一角,根據合同約定,被告應當于2015年10月12日前足額支付第二期款項人民币400000元。
但雖經二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推诿,拒絕支付第二期款項的餘款100000元。根據合同書的約定,被告未能按約支付工作報酬的,原告曹金有權暫時停止為影片繼續拍攝,直至被告支付相應款項為止。二原告起訴要求解除與被告的聘用合同,并要求被告賠償各項損失45萬元。
對此,北京一輪輝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反訴稱,該公司與上海曹雲金影視文化工作室和曹雲金在合同中對拍攝期間的交通、住宿、飲食等作出了明确約定,但曹雲金對公司提供的五星級酒店以“網上有差評”為由拒絕入住,對此後公司提供的酒店又以設備舊、條件差為由再次拒絕入住,并自行尋找豪華型賓館入住。與此同時,曹雲金還以該公司從深圳租用的GMC房車“伸不開腿”為由,要求從北京調撥令其滿意的房車。同時,在拍攝第一天,曹雲金便遲到兩個小時零二十三分鐘,緻使劇組近二百名演職人員無法進行拍攝。
在今天下午的開庭過程中,該公司還在訴狀中增加了幾項曹雲金違約的事實,如曹雲金拒絕穿戴由劇組根據劇情需要為其定制的表演服裝,并強令公司為其購買某高檔品牌的全套服裝;無視導演關于留長發以便造型的要求,在電影拍攝開始前私自将頭發剪短,導緻劇組無法按照原定造型定妝等。
北京一輪輝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起訴要求解除雙方的合同,并且返回之前支付的40萬元費用,同時賠償32萬元損失。
曹雲金本人并未出現在法庭上,其代理人對“耍大牌”的指責悉數否認并要求對方就此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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