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李靜 盈科李律 2022-05-24 11:05 發表于湖南
法律顧問工作中很重要的一個闆塊是規避勞動用工風險。
繼合同審查篇,本公衆号将對勞動用工中的每一個小知識做詳細實用的講解。
勞動用工風險審查第二步:
收取、扣押勞動者證件或财物風險審查
【風險提示】
當年我讀大學時,曾和大學同學在深圳找過暑假工的工作,也曾遇到過招聘人員打算扣押身份證或者收取50元押金的情況,當時我們拒絕了這種招聘方式,轉身就離開了。 |
實踐中,部分企業為了防止員工流失,會采取扣押勞動者身份證、其他證件或收取押金的方式,促使勞動者入職或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這種方式雖然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人員流動,但是企業如果采用這種方式将面臨較大的風險。
【具體風險提示】
1、面臨行政處罰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84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2、面臨罰款和賠償損失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84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财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應對方案】
簡單易學但是不容忽略的勞動用工風險知識要點,後續會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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