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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班是說個的嗎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16 01:59:04

培訓班說關就關 我們如何維權?

律師:謹慎參與預付費項目 遇跑路情況可起訴或報警

培訓班是說個的嗎(培訓班說關就關)1

未提前發布通知,早教機構“超級飛俠英語”突然關閉家長供圖

1月26日,北京青年報報道了北京亦莊早教機構“悅寶園”因拖欠租金被商場要求關門一事,目前這家機構在關閉将近兩周後已複課。另有市民爆料稱,在朝陽常營華聯購物中心内一家名為“超級飛俠英語”的培訓機構也突然宣布關門停業,上百名家長正準備進行維權。

對此,業内專家林子堯表示,校外培訓機構關門多發的情況,既有國家監管政策大幅收緊的原因,也有辦學成本明顯上升等因素。律師建議,對于社會上的各種預付費項目,無論如何優惠,市民一定要謹慎參與;出現問題之後,應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事件 英語培訓班突然關門 負責人稱“不會跑路”

市民賈女士向北青報記者爆料稱,今年7月底,她在位于朝陽區華聯購物中心的“超級飛俠英語”為孩子報了将近2萬元的課程(144課時),上了18個課時之後,在11月22日得知“超級飛俠英語”關門的消息。

家長高先生說,因為孩子喜歡學英語,他11月9日在位于常營的“超級飛俠英語”門店報了名,“合同金額2萬多元,我們采取了分期付款的形式,三次交清,先交了将近8000元,但還不到半個月店就關了。”

北青報記者從家長那裡看到了一封“超級飛俠英語”校方負責人緻常營超飛家長的公開信,校方在公開信中表示:由于校區内部問題,決定暫時停止營業,正在積極尋求解決辦法,争取在最短的時間内複課,肯定不會跑路。

“超級飛俠英語”一名王姓負責人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因資金周轉問題無法繼續經營,目前已經和其他培訓機構商談合作,決定将會員轉到其他機構,以此來消化剩餘課時。

當前預收費的校外培訓機構關門甚至跑路現象并不少見,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一般有家長上門維權的校外培訓機構,多是因為預先收取了數千元甚至數萬元的費用,不少門店在關店前夕仍在以吸收會員或者賣課包的形式收費,事發後,家長提出退費等請求,均難以得到合理解決。

分析 國家監管政策收緊 校外培訓面臨洗牌

資深業内人士、海澱教科院副院長林子堯在自己所寫的《北京中小學生校外培訓向何處去?》一文中專門就培訓機構關門、破産進行了相關解讀。文章稱,北京是全國教育培訓機構最集中的地區,目前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業(以下通稱K12培訓業)正面臨着行業産生40年來最大的變局。

去年年初,教育部等先後下發文件,要求并部署各地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去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曆史上首次下發“關于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明确治理規範的重點是開展學科知識培訓的K12培訓機構,提出了如“堅決禁止應試、超标、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挂鈎的行為”、“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等一系列要求,标志着K12培訓業“弱監管”時代的終結,“超強監管”時代正式到來。

2018年2月以來,針對K12培訓機構的剛性規定出台後,此類機構的綜合辦學成本明顯上升,直接成本上升15%以上,這導緻“報班”的家長變少。另一方面,随着家長認識到減負的重要性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報班”沖動;“人均不低于3平方米”、“不晚于20:30”等剛性規定的落實,為K12培訓業帶來一定程度上的招生顧慮。

10月25日,教育部召開全國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工作會,要求徹底消除培訓熱的誘因,系統治理,統籌線上線下機構實現全面監管,不留死角。這意味着對K12培訓機構的嚴監管态勢将持續。

提醒 對超長預收費可舉報 機構跑路應司法維權

針對另一些教育培訓機構圈錢跑路的現象,北京市地平線律師事務所胡永平律師表示,有的教育培訓機構出現資金鍊斷裂,很多是因為将學費挪作他用,甚至一些機構把預付費包裝成理财産品,聲稱預交越多就可以得到越多的利息,以利息來抵扣學費。不過,一旦“投資”失敗,就會血本無歸。

胡永平律師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8月印發的《關于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要求,“校外培訓機構的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緻,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及标準應當向社會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标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因此,家長在給孩子報名校外培訓課時,要避免跨年預交費。如果培訓機構強制超長時間預交學費,家長可以向教育部門舉報其違規行為。

胡永平律師提醒家長:“報名課外培訓要簽合同,付費後一定要索取發票。”如果不簽合同,一旦出現糾紛,就可能因為沒有證據而無法維護自身權益。另外,一些培訓機構在合同上的機構名稱跟在工商機構登記的公司名稱不一緻,而發票上通常顯示的是真實的名稱,索要發票有助于家長了解培訓機構的真實身份。

胡永平律師還表示,遇到教育培訓機構跑路時,家長有兩個法律救濟途徑:一是通過訴訟解決。家長可以依據合同法和雙方簽訂的合同,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二是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有些培訓機構從一開始就是利用教育培訓的幌子,通過收取學員的預付學費來吸收公衆資金,并将其挪用于其他投資,其行為已經涉嫌非法集資或詐騙。對于這種情況,家長可以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請求其立案查處,并追回損失。 文/本報記者 董振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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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王浩雄 實習生 徐鳳玉)近日,在北京房山法院執行局内,北京某教育機構法人李先生自掏腰包9.4萬元,替前法人将學費退給23名家長。

為了直接獲取教育類公司經營資質,李先生此前通過中介公司直接收購了北京蓓思特教育有限公司,可讓李先生沒想到的是,這家看似清清白白的公司在其獲取股權的幾個月内竟然惹來20多起官司,均是由前任管理者收取了家長預付款而引發的。

考慮到客觀情況,房山法院執行局高華峰法官也對案件申請人進行了調解,每人都作出了數百元的讓步。直至拿到錢,家長們才知道原來現在公司法人早已進行了變更。

據了解,目前,李先生已經将公司更名,因中介公司未完成此前承諾及工作失誤行為造成自己的損失,李先生将會與中介公司協商,也可能采取訴訟手段,盡可能挽回自己的損失。

責編:秦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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