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茫茫人海中,遇到自己覺得對的那個人,愛情這件事,容易起來容易到“在街角處,遇到”,難起來難到大海撈針。
找到自己的真愛,确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愛情這種事,不是你努力一下就可以實現的。你不愛那個人,你就是盡了天大的努力,可能還是愛不起來。你愛的那個人,你就是盡了天大的努力,他就是不愛你,又能奈何呢?
無論運氣,也無論緣分,都不是你自己可以掌控的。
所以,你覺得愛情難了,心裡悲觀了,失望了,害怕了……這樣的心境,我也能理解。但不可取的是,自欺欺人。比如你感覺自己可能要孤獨終身,這就屬于自欺欺人。
34歲的我,對于愛情我已經不去想了。
可是在2019年9月份,讓我遇見了他。
也許是已經好長時間沒有被男人愛過了,也許是好長時間自己都沒有再動過愛的心思了。這都不是問題,隻是沒有遇到那個人,罷了。
遇到他之後,就會想時時刻刻想見他,就像靈魂出竅了一樣。那個時候我知道我愛上了這個男人,愛上了一個比我小8歲的男人。
我跟他在一起三個懷孕了,他叫我去醫院拿掉。他說我們是不可能會結婚的。當時我知道這個男人根本不愛我。
其實我也沒有想過要跟這個比我小8歲的男人結婚。可是已經懷孕了,孩子是無辜的。
我想要這個孩子。我跟他說孩子我要留着,不要你負責。他一開始不同意我留着孩子,後面我給他做了好多次思想工作,終于給我說通了。
我離開他,自己挺着肚子在外面另外租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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