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職稱評審程序,加強職稱評審管理,保證職稱評審質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人社部近日印發《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規定》全文共44條,明确了職稱評審管理的主要規定和程序,對職稱評審的全過程進行規範管理。
其中,在“申報審核”方面,《規定》明确,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相應職稱系列或者專業、相應級别職稱評審規定的申報條件。
申報人應當為本單位在職的專業技術人才,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規定》同時明确,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以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評審。
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寬資曆、年限等條件限制。
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側重考查其實際工作業績,适當放寬學曆和任職年限要求。
■來源/中國政府網
■編輯/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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