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界數列一定發散,這點是非常肯定的。不過未必每個學過數列的斂散性的朋友,都知道其中的道理:為什麼無界數列就一定發散。
無界數列指的是沒有上界或沒有下界的數列。即數列既沒有上界,也沒有下界,稱為無界數列;數列有上界,但沒有下界,也稱為無界數列;數列有上界,但沒有下界,依然是無界數列。反過來說,有界數列必須同時具有上界和下界。
用數學的語言描述就是:設{an}為數列,若對一切正數M和正整數N,總存在正整數n0>N,使得a_n0>M,則數列無上界;使得a_n0<-M,則數列無下界;使得|a_n0|>M,則數列既無上界也無下界。教材上一般給出有界的定義,然後用否定定義的方法來說明數列無界的。
再來看看發散數列的定義。當數列不收斂時,就發散。同樣的,教材一般也是通過給出收斂數列的定義,然後用否定定義的方法來說明數列發散的。如果要給出發散數列的定義,那就是:
設{an}為數列,對任意的數a,總存在正數ε0,對任意正整數N,總有n0>N,使得|a_n0-a|>=ε0,則數列{an}沒有極限,這時就稱{an}為發散數列。
設{an}是無界數列,求證{an}發散。
證明:不妨設{an}無上界,則一切正數M和正整數N,總存在正整數n0>N,使得a_n0>M,
對任意的數a和某正數ε0,要使|a_n0-a|>=ε0, 由|a_n0-a|>=a_n0-|a|,可以使a_n0>=ε0 |a|,
隻要使ε0=M-|a|,就有|a_n0-a|>=ε0,即{an}發散。
你覺得上面這個證明過程怎麼樣呢?它其實是有瑕疵的。因為ε0是正數,因此必須保證M-|a|>0. 而M是任意正數,也就是說,它可以無限大,是一個無窮大的數。要使M-|a|<0,|a|就要比無限大還大,它自然也是一個無窮大的數。當{an}收斂于無窮大時,它也是發散數列的一種。因此并沒有矛盾。
類似的,也可以證明{an}無下界時的情況。綜合起來,就是{an}無界的三種情況下,都發散。教材上一般是用反證法來證明的。也就是說,教材上通過證明收斂數列有界,來反證無界數列發散。但我們自己證明一下,對掌握這方面的知識,非常有幫助。
歸納起來:無界一定發散,所以無界是發散的充分條件;發散未必無界,所以發散不是無界的條件;收斂一定有界,所以有界是收斂的必要條件;有界未必收斂,收斂不是有界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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