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外地出差發生事故能否留在當地治療?
職工對勞動能力鑒定結果有異議應如何處理?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還可以拿到工資待遇嗎?
關于這些問題
你是不是也有許多疑問
下面就帶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01
Q
工傷職工三級傷殘,停工留薪期滿後去世,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不能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
#02
Q
職工在外地出差發生事故
能否留在當地治療?
可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關于加強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管理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7号)的規定,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職工因工外出在統籌區域以外發生工傷,未在統籌地協議醫療機構救治的工傷職工,用人單位要及時向經辦機構報告工傷職工的傷情及救治醫療機構的情況,并待病情穩定後轉回統籌地區的協議醫療機構治療。
#03
Q
職工對勞動能力鑒定結果
有異議應如何處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規定,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04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内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05
Q
職工發生工傷後直接死亡,
還需要進行工傷認定嗎?
需要
因工死亡人員所在單位或其近親屬、單位的工會組織應在規定時限内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06
Q
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全部可以報銷嗎?
不是全部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标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超出上述範圍的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報銷。
來源: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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