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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扣除範例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1 19:22:05

個人所得稅其他扣除

個人所得稅扣除範例(個人所得稅其他扣除--思維導圖)1

個人所得稅扣除範例(個人所得稅其他扣除--思維導圖)2

一、補充養老保險

補充養老保險,也叫年金,在繳費環節和年金基金投資收益環節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遞延到個人實際領取年金的環節。

(一)政策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3. 《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号)
  4. 《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複》(财稅〔2005〕94号)
  5. 《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試行辦法》(國辦發〔2011〕37号)
  6. 财稅〔2013〕103号(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
  7. 财稅〔2018〕164号(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二)繳費時

1. 單位繳費部分計入個人賬戶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為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以下統稱年金),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實質是企業和事業單位對職工支付不能當場兌現的工資薪金,應當計入職工的工資薪金所得并依法計稅。但是财稅〔2013〕103号規定,單位依法為本單位職工繳付的年金,在計入個人帳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聯想(企業所得稅):根據财稅〔2009〕27号規定,企業為本企業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分别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标準内的部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2. 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标準扣除

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标準内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例:甲公司員工人均年薪20萬元,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為12萬元;人均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萬元。2019年為全體員工設立企業年金,員工人均年繳費20萬元×4%=8000元,可以在稅前扣除。人均年應納個人所得稅=(80000-8000)×10%-2520=4680元。

企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月平均工資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職工崗位工資 薪級工資)。

3. 超過規定的标準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例:某市2018年職工年平均工資 60000元,2019年年金個人繳費的稅前扣除限額為60000÷12×3×4%=600元。王某2019年9月工資20000元,若其繳付年金800元,由于允許扣除金額最高為600元,超出的200元須并入綜合所得繳稅。

例:某企業職工李某2019年1月取得工資2.3萬元,個人按企業年金計劃繳納年金800元。李某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2萬元,該企業所在設區城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4.8萬元。如僅考慮基本減除費用,李某本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是多少?

解:企業所在設區城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8000/12=4000元,月平均工資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因此企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12000元。12000×4%=480元。

李某本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為:525.6元=(23000-480-5000)*3%=525.6元。

4.退保時

根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複》(财稅〔2005〕94号),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性補充養老保險等,在辦理投保手續時應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因各種原因退保,個人未取得實際收入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予以退回。

(三)取得收益時

财稅〔2013〕103号規定,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王先生2019年供職于A公司,每月繳納500元企業年金,按照A公司年金方案,企業年金基金委托符合國家規定的某養老金管理公司投資運營。每年企業年金基金都能獲取不低于5%的投資收益。按财稅〔2013〕103号第二條規定,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在分配計入王先生個人賬戶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年金領取時

1. 退休領取年金

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根據财稅〔2018〕164号規定,不并入綜合所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适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适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适用綜合稅率表計算納稅。

2. 出國(境)定居等依法提前領取年金

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後,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餘額,适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餘額的,适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例:王先生2019年供職于A公司,每月繳納500元企業年金,2030年8月,王先生滿60歲退休,領取年金時,每人每月領取2157.27元,該如何納稅?如果王某2025年出國定居,需依法一次性提前領取年金,其個人帳戶餘額23萬元,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解:(1)如果按月領取,适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王先生每月應納稅額2157.27×3%=64.27元

如果按季領取,即王先生每季領取6471.81元,那麼應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月領取額适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王先生每季應納稅額=(6471.81/3)×3%×3=194.15元;

個人所得稅扣除範例(個人所得稅其他扣除--思維導圖)3

如果按年領取,即王先生每年領取25887.24元,

王先生每年應納稅額=25887.24×3%=776.62元。

(2)一次性提前領取年金時,适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230000×20%-16920=29080元。

個人所得稅扣除範例(個人所得稅其他扣除--思維導圖)4

3. 扣繳申報

根據财稅〔2013〕103号規定,個人領取年金時,其應納稅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繳。年金賬戶管理人應及時向托管人提供個人年金繳費及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明細。托管人根據受托人指令及賬戶管理人提供的資料,按照規定計算扣繳個人當期領取年金待遇的應納稅款,并向托管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聯想:

1.補充醫療保險: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性補充養老保險等,在辦理投保手續時應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因各種原因退保,個人未取得實際收入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予以退回。(财稅〔2005〕94号)

案例:2022年5月31日晚間,北京市立方律師事務所《關于北京雲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挂牌并公開轉讓的法律意見書》披露,根據控股股東的說明并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的控股股東存在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具體如下:(1)2021 年 9 月 28 日,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向首發集團下發《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京稅稽一罰﹝2021﹞43 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之規定,你單位 2016 年度實際為員工報銷補充醫療費用 3,046,338.87 元,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綜上,對你單位 2016 年未代繳個人所得稅款 384,112.69 元處以 1.5倍罰款,即 576,169.04 元。

2.企業所得稅:企業為本企業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分别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标準内的部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财稅〔2009〕27号)  

二、商業健康保險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3. 财稅〔2017〕39号(商業健康保險個稅)
  4. 總局公告2017年第17号(商業健康保險個稅征管)
  5. 《關于進一步明确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适用保險産品範圍的通知》(财稅〔2022〕21号)

個人所得稅扣除範例(個人所得稅其他扣除--思維導圖)5

1. 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的支出

根據财稅〔2017〕39号和總局公告2017年第17号規定,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證的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标準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例:張某任職于甲企業,月工資收入8000元,2018年12月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保險期間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保費為3000元。甲企業2018年12月20日收到張某提供的憑證,于2019年1月開始扣除。

2019年1月應預扣預繳張某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為:

(8000-5000-200)×3%=84元。

2019年2月應預扣預繳張某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為:

(16000-10000-400)×3%-84=84元。……

2. 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的支出

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複》(财稅〔2005〕94号)和财稅〔2017〕39号規定,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性補充養老保險等,在辦理投保手續時應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視同個人購買,并自購買産品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标準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個人自行退保時,應及時告知扣繳單位。個人相關退保信息保險公司應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

3. 注意事項

适用對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指個人連續3個月以上(含3個月)為同一單位提供勞務而取得的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

保險公司銷售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及時為購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并在保單憑證上注明稅優識别碼。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未獲得稅優識别碼的,其支出金額不得稅前扣除。

例:證券經紀人李某,戶籍所在地北京昌平區,在合肥包河區工作。2019年1-12月每月從安徽省合肥市長江證券公司取得傭金收入113300元,2019年1月李某購買了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保單期間為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并獲得稅優識别碼的,其支出金額為4800元,相關資料當月交給了安徽省合肥市長江證券公司财務部。請問李某2019年其他扣除金額是多少?李某如何來辦理扣除?

解:根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關于将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的通知》(财稅〔2017〕39号)規定,取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的,應當及時向代扣代繳單位提供保單憑證。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證的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标準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李某1月提交保單,從2月份扣除,全年可扣除金額為2200元(200×11)。

例:李某全年工資15萬元(不含保險費用),單位購買保險支出1200元/年,個人購買保險支出2400元/年,個人與單位合計購買保險支出為3600元/年,應限額扣除2400元。

解:李某2019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50000 1200-60000-2400)×10%-2520=6360元。

三、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政策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3. 财稅〔2018〕22号(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4. 總局公告2018年第21号(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征管)
  5. 《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适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個人所得稅扣除範例(個人所得稅其他扣除--思維導圖)6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對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标準内稅前扣除;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再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規定如下:

1. 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标準。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确定。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确定。

2.賬戶資金收益暫不征稅。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在繳費期間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3.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征稅。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領取期限原則上為終身或不少于15年。個人身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商業養老金。

4.領取的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餘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由保險機構代扣代繳後,在個人購買稅延養老保險的機構所在地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例:老王在上海某公司工作,2019年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20000元,取得勞務報酬收入20000元,老王自2019年1月起購買了一款符合規定的稅收遞延型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每月需繳納保險金800元,不考慮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除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健康以外的其他扣除。問:老王應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元?

解析:1.計算可扣除限額

老王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120000 20000*80%=13600元;比例扣除限額=13600*6%=8160元,小于扣除最高限額,因此,老王2019年稅收遞延型商業保險支出扣除限額為8160元。

其次,計算老王當月稅前可扣除的已支付稅收遞延型商業商老保險費。

老王月實際支付保險金800,全年實際支付9600,大于扣除限額8160元,隻能稅前扣除8160元。

因此,老王2019年應納稅所得額=136000-60000-8160=67840元,适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52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67840*10%-2520=4264元。

例:老王2025年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按照其購買的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約定,按月可領取商業養老金3000元。老王每月領取時應納個人所得稅多少元?

解析:老王按月領取商業養老金,由保險公司在支付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000×75%×10%=225元;

如果改為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則需在領取月份,由保險公司在支付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000×12×75%×10%=2700元。

本文由小穎言稅原創,轉載請注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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