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八十年代參加工作的一名小學教師。愛人是我所在村教書時的一個鄉下小妹——“村花”。
2018年3月18月我和朋友們吃完飯返回縣城。在半路上有個喝多了的朋友發起酒瘋來,叫大家停下車,都給他下車來,下車後他張牙舞爪地朝我走來,用力推了一個把,我也生氣地推了他一把。這一推,他沒有站穩,直挺挺地朝後重重地倒在水泥路上。過了好久,他一動不動,鼻子還流出血來,吓得我們急速把他送到醫院,但一切都晚了,朋友就這樣走了。
處理好朋友後事,我們就和他家協商解決,但一直沒達成共識,我被他的父母起訴到法院。2019年4月25日開庭判決:判處我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賠償金人民币柒萬元整,罪名——過失緻人死亡罪。就這樣我被關到了縣城看守所。
在看守所的第三天,我收到老婆送來的上訴書和換洗衣服及零用錢一千元。在看守所等上訴裁定書三個多月,2019年7月31曰收到最終裁定書:維持原判。2019年8月15日我被送到監獄服刑改造。
在監獄裡我每月都收到老婆的安慰和鼓勵信,從而堅定了我的改造決心。2019年9月18日我收到兩份文件,一份是開除我的公職,一份是取消我的教師資格證書。監獄裡的同改們常常傳言,“完了,完了,自己在這坐牢,老婆在外跟别人睡,孩子受他人欺。”但我堅信自己的老婆,她是我的心,我了解她,她絕不會被叛我。在監獄裡,我嚴格遵守監規紀律,與同改和睦相處,不久,受到警官重用,擔任監獄裡巜春雨》小報的編輯和我所在監區的學習組長。先後獲得表揚四次,年終“勞積”一次。剛可以上報減刑材料,我刑期滿了,把所得表揚、“勞積”折換成人民币合計近兩千元。
2021年10月25曰,我刑滿釋放,走出監獄大門,大老遠就看到顯老的老婆和兒子,三人一言未發,淚流滿面,緊緊擁抱在一起。回到我在的小縣城,老婆把我照顧得無微不緻,一日三餐,都是老婆精選食材,親手烹調,在她的“監督”下按質按量用完餐。這段時間,我也聽到一些長舌婦們的風言風語,你老婆早就去昆明打工了,還相信她嗎?說不定在昆明早就有相好的,你想想,兩年多呀!聽到這些風言風語,心裡還真不是滋味,是呀!兩年多了,她能耐得往寂寞嗎?很想問問老婆,但叫我怎麼開得了口。轉念冷靜一想,我——呸,相信自己老婆,我不信她誰來信她呢!
2022年1月1日元旦,老婆神秘地對我說:"老公,你恢複得真棒,過幾天就可以去上班了。"上班,我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到底怎麼回事?原來,我進監獄後,老婆在親朋好友的幫助下,去昆明打工,并且在昆明的一私立學校給我找好了工作,她正是在該校食堂做炊事員。月薪還不錯呢!唉呀呀!我的愛人我的心!我的愛人我信任!一點沒錯!
在監獄服刑一起學習
私立學校學生上課
飯後去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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