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高溫炙烤,為防止紫外線的傷害,許多家長也給孩子用上了防曬霜。目前市面上的兒童防曬産品品牌較多,價格有高有低,如何挑選不同類别的兒童防曬霜?買什麼品牌的兒童防曬霜比較好?寶寶用價格低的兒童防曬霜是否安全?江蘇省消保委近期開展了兒童防曬化妝品的比較試驗。
記者今天(8月9日)獲悉,本次比較試驗通過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獲取樣品,省消保委與省産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在實體店和電商平台購買,共購買29批次不同品牌的樣品。
購買的品牌包括好孩子、添樂、啟初、紅色小象、pipidog、otbaby、十月小天使、貝親、家茵寶寶、哈羅閃、蜜語等,購買單價從24.8元到139元不等。
經檢驗檢測, 29批次中有26批次的檢驗結果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JJF 1070-2005《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和GB 5296.3-2008《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标簽》标準規定的要求,有3批次存在不符合相關要求的現象。
防曬化妝品中防曬劑組分含量不是越高越好,而是應在規定的限量和使用條件下加入到化妝品産品中。在這一方面,本次比較試驗29批次樣品的防曬劑組分含量均符合限值要求。
同時專家建議,目前市場上的防曬産品可以分為:物理防曬劑産品、化學防曬劑産品、混合防曬劑産品。從安全角度出發,兒童防曬化妝品中物理防曬劑産品相對安全。此外,在重金屬、淨含量、微生物等方面,29批次産品也均符合要求。
而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化妝品分為特殊化妝品和普通化妝品,國家對特殊化妝品實行注冊管理,對普通化妝品實行備案管理。防曬化妝品屬于特殊化妝品,化妝品實際成分與标簽标識、注冊信息應三者一緻。
本次29批次樣品中,有3批次不符合。例如樣品“雅馨安娜防曬霜”标簽标注的産品執行标準号為QB/T1875,标注錯誤。QB/T1875是《電推剪》的産品标準,不适用于化妝品,反映出企業未仔細核對産品标簽信息的準确性,未嚴格控制出廠産品質量,專業素養有待提高。
而網購産品“可瑞西寶貝水潤防護乳”,網頁宣稱具有物理防曬功效,為兒童防曬化妝品,屬于特殊化妝品。實際産品為防護乳,屬于普通化妝品,而非特殊化妝品。經營者利用網頁對商品做出與實際内容不符的虛假信息宣傳,誤導了消費者。
此外,省消保委建議,過量使用防曬産品并不能保證絕對安全,且長期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尚無确切結論。消費者特别是兒童應注意,不要過度使用防曬産品。
同時,由于個體皮膚存在差異,在首次使用兒童防曬或更換不同品牌的産品之前,可以先做皮膚過敏測試,觀察對産品是否存在過敏反應。消費者可在前臂内側的中下部塗抹少量産品,24小時後觀察塗抹部位的皮膚有無紅腫、瘙癢、灼熱等異常現象;如無異常現象,再按照産品的使用說明進行正常使用。
(來源:荔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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