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當時的三個身份:
國美電器有限公司法人、
北京鵬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法人、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其中,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A股上市公司。
2007年4月,中關村上市公司拟與鵬泰公司進行資産置換,黃光裕參與了該項重大資産置換的運作和決策。在該信息公告前,黃光裕決定并指令他人借用龍燕等人的身份證,開立個人股票賬戶并由其直接控制。
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間,黃光裕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976萬餘股,成交額共計人民币9310萬餘元,賬面收益348萬餘元。
2007年7、8月,中關村上市公司拟收購鵬潤控股公司全部股權進行重組。在該信息公告前,黃光裕指使他人以曹楚娟等79人的身份證開立相關個人股票賬戶,并安排被告人杜鵑協助管理以上股票賬戶。
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間,黃光裕指使杜薇等人使用上述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餘股,成交額共計13.22億餘元,賬面收益3.06億餘元。
2008年11月19日黃光裕以操縱股價罪被調查。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财産2億元。
8月3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黃光裕非法經營罪、内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案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黃光裕獲有期徒刑14年。
這是直接原因。
背後的其他原因,是黃光裕因過分張揚的性格而樹敵。這加速了他的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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