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控制穩定的患者,空腹血糖應控制在7毫摩爾/升,餐後2小時血糖在10毫摩爾/升,不常出現高血糖或低血糖,可以适當吃一些低糖水果,而要注意少吃含糖高的水果,如香蕉、荔枝、紅棗、柿子等。
病情控制不穩定的患者、血糖超過10毫摩爾/升時,則要少吃水果,或者将西紅柿、黃瓜當做水果來吃,還要密切注意血糖的變化。
如何判斷水果的含糖量呢?一般來說甜的水果含糖量較高,不甜的較少,但不是絕對的。比如西瓜吃起來挺甜,含糖量僅為4.2%,猕猴桃吃起來較酸,含糖量卻是10%。所以口感甜的水果不等于不能吃,口感不甜的水果也不能一次吃太多。
吃水果的時間一般選在空腹時,如上午9點到10點、下午3點到4點,或者晚上9點左右。吃完飯後不能馬上吃水果,而應該在兩餐之間吃,作為加餐,既滿足了口腹之欲,又緩沖了饑餓感,降低發生低血糖的幾率,保持血糖平穩。
至于吃水果的量,建議每次吃半個(大約100克)或1個(約200克),并計算到每日總熱量中。如果多吃了,就要減少相應的主食量。比如,多吃了1千克西瓜,應該減少主食50克(1兩);吃了200克蘋果、梨,應減少主食25克(半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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