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一個縣正式的編制有多少?知縣等職官類似今天的什麼崗位?這是一個讀者提出的兩個問題,希望禦史能詳細地寫一篇文章予以解答。
如果對清代曆史比較了解的讀者,應該都能算出一個大緻的數字,至于官職對比,估計也能說個八九不離十。但為了更詳細地回答這兩個問題,禦史整理了一些相關的資料,盡量說得全面一些。
先來說一個縣的正式編制清代有一千三百多個縣,每個縣的等級不一樣,以事務繁簡分為最要缺、要缺、中缺、簡缺四類,通俗地說就是大、中、小縣。正常情況下,事務繁則人員配置多,事務簡則人員配置低,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所謂的正式編制,就是拿朝廷俸祿的官。不過官也分流内、流外,入九品的稱流官,不入九品的則是未入流。縣級官員中,僅有縣丞、教谕(正八品)、訓導(從八品)、主簿(正九品)、巡檢(從九品)是流官,其他都屬未入流。未入流雖然沒有品級,但也屬朝廷的正式編制。
清代縣的文職官分為正印官、佐貳官與屬官三類。正印官即知縣,佐貳官即縣丞、主簿,屬官名目較多,有教谕、訓導、典史、巡檢、驿丞、閘官、稅課大使、縣倉大使、河泊所官,以及醫學、陰陽學、僧會司、道會司等。
武職官級别不定,有的縣戰略位置重要,會配置遊擊、都司一類的較高品級的官,而一般的縣則隻有守備、千總等下級武官。至于八旗駐防,則多在關津要沖之處,很少在縣城駐防。
因為沒有具體到某一個縣,所以就以最高配的情況為例。具體配置如下:
知縣1人、縣丞1人、主簿1人、典史1人、巡檢3人、驿丞1人,其他教谕、訓導、閘官、稅課大使、縣倉大使、河泊所官、醫學、陰陽學、僧會司、道會司各1人,總計為18人;
綠營武職具體配置為:遊擊1人、守備1人、千總2人、把總4人、外委6人,總計為14人;
不少讀者可能對綠營将官的品級不是很清楚,這裡也作個說明。綠營最高長官是從一品的提督,其下依次為總兵(正二品)、副将(從二品)、參将(正三品)、遊擊(從三品)、都司(正四品)、守備(正五品)、千總(正七品)、把總(正六品)、外委千總(正八品)、外委把總(正九品)、額外外委(從九品)。
正常情況下,縣綠營的最高長官最高到遊擊,最低為守備。比如江蘇省的江陰縣綠營将官的配置就比較高,為從三品的遊擊;而沛縣的配置就比較低,為正五品的守備,多數的縣綠營的最高長官都是守備,且人員配置在8人左右。所以前面提到的高配則有14人。
再來說官職對照情況
毫無疑問,正印官知縣相當于現在的縣委書記兼縣長,掌一縣之治理,凡縣内之訴訟審辦、田賦稅務、緝盜除奸、文教農桑無不綜理,故有“親民之官”稱之;
縣丞類似現在的常務副縣長,分管一縣之錢糧、稅征、戶籍、巡捕等諸務;
主簿類似現在的副縣長,分管某一方面的政務,比如錢糧、戶籍或巡捕,但不會所有政務都兼;
這裡有一個問題需要交代一下,縣丞、主簿分為兩種,一種是在縣城協助知縣辦公,另一種則是被派往縣城以外的一些關津要地駐防,如果是後者,那麼就好比是現在的鄉鎮書記。
典史主要監察獄囚,職掌司法方面,類似政法委書記。多數縣是不設縣丞、主簿的,其職由典史兼任,如果是這樣,那麼典史又是代理副縣長。
巡檢主要負責某一區域的具體事務,多駐紮在要沖之地,掌緝捕盜賊以及治安等事,這就和現在的鄉鎮書記一樣。
驿丞管理驿站事務,掌郵傳及迎送過往官員諸事。集交通局局長、縣委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于一身。
閘官設置的人數很少,全國隻有32人,主要負責各閘儲洩啟閉諸事。類似現在的水利局局長。
稅課大使設置的就更少了,全國僅有四人,江蘇六合縣、儀征縣,浙江錢塘縣、仁和縣各一人,掌典商稅之事,與現在的工商局局長類似。
縣倉大使僅直隸天津縣設一人,其他各縣均無,掌錢糧事宜,與現在的财政局局長類似。
河泊所官僅廣東南海、番禺縣各設一人,掌收漁稅。類似農業局下屬的漁政部門一把手。
清代各縣皆設有醫學訓科一人,是縣裡的醫官,主要負責醫療事務以及防疫,這就好比現在的衛生局局長。
各縣設陰陽學訓術一人,掌管星象風水事宜。現在不講究風水這一套封建迷信,所以找不到相應的部門,唯一能沾點邊的恐怕就是氣象局局長。
僧會司設僧會一人主管縣内佛教僧人,道會司設道會一人主管縣内道士,類似現在管理宗教的部門,又或是某一個寺廟的主持和道觀的道長。
清代的教官與行政官員是分家的,縣教谕、訓導與知縣沒有隸屬關系,直接聽命于該省的學政。教谕類似現在的教育體育局局長,而訓導則是副局長,又或是重點高中的校長。
以上講的都是拿朝廷俸祿且有編制的文職人員,至于武職及其他的非正式編制人員數量很多,由于篇幅有限,這裡就不一一細說了。
來源:左都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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