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浙江新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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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上午,浙江麗水高速交警在G1513溫麗高速青田東收費站開展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白色無牌小車正準備上高速。不懸挂車牌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難道駕駛員不知道嗎?
駕駛員表示,這輛車是剛買的,但民警發現駕駛員提供的臨時号牌已過期半個多月,并且,車輛行駛證在11月18日已經登記,按理說,車牌早就到手了。
眼見蒙混不了,駕駛員翁某隻得坦白,說車牌确實是半個多月前就安裝到車上了,但是幾天前,他把車開到裝潢店貼膜,号牌被拆了下來。
“貼膜和号牌有什麼關系?”面對民警的詢問,翁某坦言道,“這裡都要貼的,這車本來是銀色的。” 原來,翁某去裝潢店進行了整車貼膜換色,之後店員沒把号牌重新裝上去,而翁某也稀裡糊塗沒發現,直到被交警攔下,為了不被處罰,他就出示了已經過期的臨時牌照企圖蒙混過關。
“你這個忘記了,代價很大啊,要扣12分,要重新去學習考試了!”最終,民警依法扣留了翁某駕駛的機動車,翁某因未懸挂機動車号牌上路行駛,駕駛證記滿12分,罰款200元,翁某要重新參加科目一的學習和考試,另外交警提醒他,車輛改裝後務必在十天内去車管所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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