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車的人越來越多,開車出門總是會避免不了的違章,但是很多人開了罰單都不在乎,總拖着不及時處理,也可能覺得以後或者有時間再去處理都沒事,其實這個是很嚴重的問題!有些罰單不及時處理是會産生滞納金的!
那什麼是滞納金?
交通罰款滞納金就是超過規定繳納期限,向繳款人征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征收應繳款金額一定的百分比。
簡單地說,交通罰款超過期限,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罰款。交警抓到現行的,當場出具罰單,不需要車主确認。超過15天不處理的,從第16天起開始收滞納金。
滞納金是每天收取應繳罰款的3%,但是上限是不超過應繳罰款的。
1、現場單
指的是在路上交警抓到現行的,不走運當場出具罰單,就必須在15日内到指定銀行交款,超過15天,滞納金就開始生效了,每天收取3%的滞納金。如果不處理的話一個月之後罰款翻翻,但滞納金是不會超過應繳罰款。
2、到違章處理大廳開單
交警開了罰單要去政務大廳打罰單,若是在處理大廳開的罰單,也必須在15日内到指定銀行交款,超過15天後,每天收取3%的滞納金。這條情況太少,一般都不會碰到。
3、電子眼抓拍的
電子眼抓拍的、違停貼條的,這類情況對滞納金的逾期限制也是沒有那麼嚴格,一般是在一個記分周期之内,在檢車前處理完畢,因為檢車時會要求先把違章記錄給處理完畢,才能檢車,所以去處理時,收到票單後就要在15日交完罰款。
但要注意盡量不要超過一個駕照的記分周期,避免一個記分周期沒有及時清零而導緻在下一個記分周内累計扣滿12分的情況。
注意了,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
現場單沒有處理的,情況嚴重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如果哪一天你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将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來源:汽車維護與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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