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廳下發《山東省水利廳關于啟動山東省水土保持高質量發展三年強基行動試點工作的通知》,肥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聯合肥城市水利局申報的“區域項目‘放管服’”成功入選省級試點。
近年來,肥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認真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在泰安率先推行水土保持區域評估,簡化審批流程,優化營商環境。
主動作為,牽頭開展區域評估。肥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認真研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肥城實際,将水土保持區域化評估項目策劃納入2021年度民生實事,争取财政安排預算75萬元,在肥城高新區、經開區、化工園區及東部新區4個園區開展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工作,四個區域均位于泰山西麓省級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總面積65平方公裡,其中肥城高新區39.81平方公裡、經開區9.09平方公裡、石橫化工園區8.84平方公裡、東部新區7.2平方公裡,為全省縣級市最大項目。對有效防治人為水土流失、提升區域水土資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義。
積極協調,高質量編制水保報告。2021年8月,肥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通過公開招标确定水土保持報告編制單位,期間積極對接省水利廳、泰安市審批局等上級部門,充分借鑒先進地區成熟經驗,根據園區定位、開發現狀等不同情況,分别編制評估報告,包括區域概況内容、防治分區劃分、水土保持分析與評價、水土流失防治方案、水土保持監測、投資匡算等技術要點,對存在的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以及存在的水土流失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及要求,通過技術評審、專家質詢、修改完善等程序,曆經3個多月,于2021年12月1日獲批通過,服務期5年,為下步開發過程中減輕水土流失危害、滿足水土保持要求提供保障。
優化服務,全面提升審批效能。将評估結果提供給入區(園)企業投資項目共享使用,區域内負面清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不再單獨編制和評審水土保持方案,大大節約前期成本;同時将原來一般項目“委托編制報告→專家評審→部門審批”流程,變為告知承諾審批,企業僅需填寫“水土保持承諾書”,承諾履行相關義務即可完成水土保持審批手續,辦理時限由從原來的60-90日減少為即收即辦、當場辦結。自2021年底實施以來,先後惠及34個項目,累計縮短辦理時限2380個工作日,直接降低投資成本170餘萬元。
審管聯動,全力保障結果應用。建立“批前溝通、批後推送”審管銜接機制,辦理前與水利部門、園區管理機構充分溝通,确定建設項目位置、建設規模、挖填土方情況等,确保項目在區域評估範圍内,并按時足額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項目獲批後,及時将審批結果推送園區管理機構,由管理機構監督建設單位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建設中的水土流失,同時嚴格執行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保證項目投産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并報備。
下一步,肥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将以推動黃河流域生态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為契機,主動擔當、創新作為、總體布局、統籌安排,開展整體性、區域化的評估,變“申請後審批”為“申請前服務”,變“單個項目評”為“區域整體評”,變“生地”為“熟地”,切實為項目落地減時限、降成本。(大衆報業•大衆日報客戶端記者 曹儒峰 通訊員 紀宗玉 張旭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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