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師輪崗多校劃片?南都訊 記者梁豔燕 近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已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9年以上,原則上要在區域内進行交流輪崗;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同一崗位連續任職滿2屆的,應在區域内進行交流屆中獲得特級教師稱号或正高級職稱的校長、副校長,各區根據實際,結合任職周期安排交流輪崗,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深圳教師輪崗多校劃片?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南都訊 記者梁豔燕 近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已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9年以上,原則上要在區域内進行交流輪崗;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同一崗位連續任職滿2屆的,應在區域内進行交流。屆中獲得特級教師稱号或正高級職稱的校長、副校長,各區根據實際,結合任職周期安排交流輪崗。
廣州市教育局稱,該《征求意見稿》旨在優化義務教育階段師資科學合理配置,促進廣州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骨幹教師交流輪崗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
《征求意見稿》稱,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不斷優化區域内義務教育師資科學合理配置,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區域内義務教育階段交流人數占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總數的比例應不低于5%;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年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
教育集團内部教師交流按照《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我市基礎教育階段集團化辦學的實施意見》(穗教基教〔2021〕6号)規定的交流比例、交流年限執行。此外,教育集團教師交流人數中,骨幹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切實推動區域内義務教育師資配置基本均衡,城鄉之間師資配置基本均衡。
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取得證書後須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輪崗
交流輪崗的對象範圍有兩種,一種是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一種是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
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已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9年以上,原則上要在區域内進行交流輪崗。以片區、學區進行交流的,教師一般在就近片區内進行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在取得證書後1年内應到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交流輪崗1-3年(此兩類人員不适用于“不納入交流輪崗”和“延遲交流”條件);鼓勵新教師先到農村學校、相對薄弱學校任教;各區根據區域師資均衡發展的需要,在新教師入職5年内安排到優質學校跟崗學習不少于1個學年,助力新教師專業成長。同一類型教師數量相對較少的(如特殊教育類學校等),各區可結合“區管校聘”管理改革實際,制定相應交流措施。
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同一崗位連續任職滿2屆的,應在區域内進行交流;
屆中獲得特級教師稱号或正高級職稱的校長、副校長,各區根據實際,結合任職周期安排交流輪崗。
交流輪崗采用剛性流動和柔性流動相結合的方式
交流輪崗采用剛性流動和柔性流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交流輪崗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争、學區内交流、教育集團内交流、對口支援支教等多種形式,推動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從城鎮學校到農村學校,從優質學校到相對薄弱學校,從中心學校到村小學、教學點進行交流。
《征求意見稿》提出,交流輪崗的主要措施有四點。
一是教師實行分批流動。交流輪崗每周期為1-3 年,原則上在周期内不作調整。交流輪崗期間,崗位聘用、考核、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的發放由各區自行制定。
二是校長實行異校任職。副校長提任校長的,原則上要有在2所或以上學校任中層幹部或副校長的經曆;鼓勵各區根據實際,對新提拔的副校長實行異校任職。
三是教育集團成員校間交流。各集團成員學校采取幹部交流、教師輪崗、跨校兼課、校級幫扶等形式開展内部流動,推進教師資源共享,逐步縮小集團内校際差距。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統籌集團化成員學校交流輪崗工作。
四是持續開展支教幫扶工作。各區繼續開展城鄉教師交流、公民辦學校結對幫扶工作;鼓勵學校管理幹部和教師積極參與援藏、援疆、“三區”支教等上級部門下達的支教活動,支教經曆視同交流輪崗經曆,按規定享受有關政策傾斜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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