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盧昱
本報通訊員 張海梅
對曆史感興趣的人,常常為《春秋》的諸多版本而疑惑。實際上,統共4個版本中,《春秋》是母本,《左傳》《公羊傳》《谷梁傳》三傳同為注解之作。《春秋》在形式上雖為魯國史書,但在古代則被廣泛認定為聖人特意制作的經書,所以在“經”這點上先與後三者産生了功能重合。而後三者,《左傳》《公羊傳》《谷梁傳》三傳雖同為解經之作,其間卻差别巨大:《左傳》以事解經,方使《春秋》可讀、可解;同時,《左傳》依附《春秋》而作,經文所及之處有所省略,必須參讀經文,“經傳互為表裡”。《公羊傳》《谷梁傳》二傳雖有區别,但同屬于以義解經,在内容與方式上,均與《左傳》完全不同。
解讀《春秋》三傳,可謂各有千秋。山東師範大學文學院退休教師晁嶽佩,研究領域為經學與史學,主要著作有《春秋三傳義例研究》《清代##_FORMAT_LT_##春秋##_FORMAT_GT_##學研究》《經史散論》《春秋三傳要義解讀》。日前,晁嶽佩做客省圖書館大衆講壇,分享他在《春秋》三傳研究中的成果與感悟。
《春秋》實為魯史
晁嶽佩介紹道,《春秋》一書,東漢人張晏說全書共18000字,南宋人李焘統計實有16512字,記載着魯國隐、桓、莊、闵、僖、文、宣、成、襄、昭、定、哀十二公年間,從隐公元年至哀公十四年共242年的曆史,共計1800餘條經文,每條多者20餘字,少者僅一字,平均每年不足70字。記載如此簡略的《春秋》,曾被宋人王安石譏為“斷爛朝報”,近人錢玄同說它是“流水賬簿”,曆代的研究著作卻是汗牛充棟,且被公認為是政治理論教科書。關鍵在于古代學者普遍認為,《春秋》為孔子寫作修訂,其中含有聖人垂教後世的大義,即聖人教育後人應該遵循的各種原則。
晁嶽佩說,細讀今本《春秋》,可以看出其以下四個鮮明特點——
第一,用周曆(以夏曆十一月為歲首)編寫的魯國編年史。它以曆代魯君在位時間為序,一年分四時,“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晉杜預語),即每事冠以年時月日。實際上,有些事件沒有記日,甚至沒有記月。對此,《谷梁傳》認為是聖人有意為之,多數含有垂教後世的深意。
第二,處處體現着魯史特征。其一,記魯事常稱“我”,如“葬我君桓公”“齊人伐我北鄙”“我師敗績”等;其二,外曰“來”,内曰“如”(與“往”同義)。如“祭伯來”“武氏子來求赙”等,又如“公如齊”“公子友如陳,葬原仲”等。一“來”一“如”,明确顯示着魯人與周王室及其他諸侯國的交往;其三,魯君主稱“公”,死書“薨”。《春秋》記外諸侯一般用爵稱,如齊侯、宋公、鄭伯、許男、楚子等;魯君為侯爵,《春秋》則全部書作“公”。《春秋》記外諸侯去世均書作“某某卒”,記魯君去世則書作“公薨”,鮮明體現着内外有别;其四,凡有魯人參加的會盟征伐,《春秋》均書作“公會”或“某某會”,體現着以魯人為主。
第三,記魯事有避諱。一是諱恥辱。魯成公被迫參加了晉景公葬禮,《左傳》說:“魯人辱之,故不書,諱之也。”魯國史官沒有将此事載入史冊;二是諱國君非正常死亡。《春秋》記外諸侯遇害書作“弑”或“殺”;魯君被害,則仍書作“公薨”,與記正常死亡者同辭;三是諱“奔”曰“孫”。《春秋》記外諸侯國君臣逃亡國外,均書作“奔”或“出奔”;記魯君及夫人出奔則書作“孫”,似乎是謙遜離職,如“公孫于齊,次于陽州”“夫人孫于齊”;四是諱“朝”曰“如”。凡諸侯往見天子或其他國君稱作“朝”。《春秋》記外諸侯來魯均書作“朝”,如“滕侯、薛侯來朝”;記魯君往見其他國君書作“如”,“公如晉”“公如楚”等,與記其他外出活動同辭。
第四,詳内略外。在全部經文中,記載魯事的内容約占三分之二。《春秋》不記外諸侯即位及其他在國内的活動,不記外諸侯夫人及其子女之事,不記外大夫卒,不記外諸侯國之間的交往,不記外諸侯國災異;記魯事則多有這些方面的内容。
綜上所述,可知《春秋》應是曆代魯國史官記錄下來的檔案彙編,屬于當代人記當代事,内容真實可信。所謂孔子作《春秋》,應該是他從魯史檔案中選錄了這些内容,作為創辦私學的教材。“至于孔子選錄的标準是什麼,是否進行了修改,他對學生作過怎樣的講解,後人都不太清楚。正因如此,三傳對《春秋》的解說可以并行于世,無從定其對錯。”晁嶽佩說。
《左傳》至唐代才進入經學殿堂
學術界普遍認為《左傳》成書于戰國中期,其内容在整體上可以分為三部分——
第一,用豐富史料說明或補充《春秋》所載人和事。《春秋》屬于當代人記當代事,《左傳》則是後人對曆史的追述。
第二,作者對曆史人物或事件的評論。首先是“禮也”“非禮也”的直接評判,作者用自己心目中的春秋時代禮制評說人或事;其次是“君子曰”“君子以為”等借君子之口表達作者對人或事的評論;最後是引用先賢聖哲之言評說人或事,如“仲尼曰”“周内史曰”等。這是後世史書中史評的起源。
第三,對《春秋》筆法原則的解釋。晉人杜預所歸納的“書”“不書”“先書”“故書”“書曰”“不言”“不稱”等所謂孔子“新例”,就是對《春秋》記事、稱謂、用字等原則的說明,後人稱為“解經語”。“解經語”是《左傳》為解《春秋》而作的鐵證。
《左氏春秋》在西漢時期一直作為史書在民間流傳,而不被認為是解經之作。《史記》叙述春秋史多用其内容,而論及《春秋》之義則皆為《公羊傳》。在司馬遷心目中,《公羊傳》是解經之作,《左氏春秋》則僅是史書,這一點極為明确。
至西漢末年,非常喜歡《左氏春秋》的劉歆,第一次認定《左氏春秋》是為解《春秋》所作,且所解“優于《公》《谷》”。因此,他首次改稱《左氏春秋》為《春秋左氏傳》,使其上升為經學,與《春秋公羊傳》《春秋谷梁傳》并列,由此形成《左傳》之名。同時,劉歆建議朝廷将《左傳》“立于學官”,即設立博士官專門講授,學成的弟子可以被推薦做官。
自從漢武帝接受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之後,朝廷創辦太學,設立五經博士,《公羊傳》和《谷梁傳》先後被認定為解《春秋》之作,所解為聖人垂教之義,學成者多成為高官。劉歆的建議提出後,遭到由學習今文經進入仕途的政府高官的一緻反對,他們的理由是“《左傳》不傳《春秋》”,即《左氏春秋》不屬于解說《春秋》的著作,最後未能被“立于學官”。
由于《左傳》内容豐富且可讀性強,東漢時期得到廣泛傳播,并出現一批著名研究者。賈逵、馬融、服虔、許慎、鄭玄等學者普遍認為,《左傳》是解《春秋》之作,同樣含有聖人垂教之義,朝廷應該将其“立于學官”。但因為不能證明《左傳》含有區别于《公》《谷》的《春秋》大義,故終東漢一代《左傳》仍未能上升為官方學術。
晉杜預著《春秋經傳集解》,首次提出“左丘明受經于仲尼”,由此确立《左傳》在《春秋》學領域的嫡傳地位。唐孔穎達主持編纂《五經正義》,采用《左傳》及杜注,标志着《左傳》正式進入經學殿堂。
《公羊傳》以例解《春秋》
晁嶽佩分析道,據東漢何休《春秋公羊解诂》、唐徐彥疏引戴宏說,孔子作《春秋》傳子夏,子夏傳齊人公羊高,起初隻是口說流傳,五傳至公羊壽,漢景帝年間,公羊壽與弟子胡子都“書于竹帛”,為《春秋公羊傳》。《公羊傳》的著述旨趣集中體現在最後一節傳文,在解釋“《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獲麟”時所表露的信息。
其中,《公羊傳》認為:第一,中國無麟,麟隻現身于天下有王之世,而孔子時代卻是無王的時代,所以他認為麟是為了自己而現身。麟被普通打柴人捕獲,象征着孔子構建王道盛世的理想破滅。孔子很傷感,故決定作《春秋》以寄托自己的王道理想;第二,孔子将《春秋》設計為三個階段,分别用不同的辭表達不同的政治理念,由此構成完備的王道理論;第三,上述王道理論最适用于撥亂反正,即包含着所有将亂世治理為盛世的理論與方法。孔子希望後世有聖人踐行王道理論;第四,後世學者研究《春秋》,就是從中闡釋聖人垂教之義,為當代王者提供政治理論。
于是,以孔子作《春秋》為基點,以闡釋聖人垂教之義為内容,以為當代王者提供政治理論為目标,構成《春秋》學研究的基本框架。盡管後世學者對《春秋》的闡釋歧說紛纭,且對《公羊傳》多有批評,但基本上都認同這個框架。因此說,《公羊傳》開創了對《春秋》的經學研究,并且延續了兩千年。
晁嶽佩說,據楊士勳《春秋谷梁傳疏》,《谷梁傳》也傳自子夏,口耳相傳至漢代,具體成書年代不詳,宣帝時“立于學官”。《谷梁傳》為了闡釋《春秋》含有批評悼公之意,表述了其所理解的幾個重要人生階段:幼年時期,若受到意外傷害,是母親未盡到看護責任;童年時期沒有合适的老師,是父親未盡到教育責任;有老師,卻不能好好學習、樹立志向,是自己的責任;成績優異,且志向遠大,卻沒有獲得社會聲譽,是朋友未盡到助其宣傳的責任;有了聲譽,有關部門沒有向朝廷推薦,是官員的責任;被推薦之後,王者沒有委任職務,是王者的責任。
《谷梁傳》此節表述,透露着時代信息。春秋時期,周王室及各諸侯國均為血緣貴族政體(晉國略有區别),公卿大夫基本上由君主的叔、伯、兄、弟或其後裔擔任,不存在讀書做官的人生道路。孔子創辦私學培養官員後備軍,對各國體制并未産生太大影響。戰國時期的布衣客卿,數量不多,且限于軍事謀略和改革方面的人才。秦代重耕戰,選拔官員與讀書無關。隻有在漢武帝“獨尊儒術”、廣設學校之後,朝廷始采用“察舉”“征辟”的方式選拔官員,才出現了努力讀書、朋友相互宣揚、地方官員推薦、朝廷委任官職的人生道路。這樣的人生道路是國家選官方式的産物,不可能如此完整地表述于漢武帝之前,且這種選官方式必須在實施相當長一段時間後才能形成。《谷梁傳》此節表述,很可能形成于漢宣帝時期,也就是其最後的成書時間。
《公羊傳》于漢景帝年間“書于竹帛”,自漢武帝設立五經博士後得到廣泛傳播,且受到國家與民間的高度認同。《谷梁傳》最終成書于漢宣帝年間,必然與《公羊傳》形成參照。既不能過多批評已被廣泛接受的《公羊傳》,但又必須與其區别開來,否則難以獲得官學地位。
通過比較,可見二傳有如下異同:第一,二傳所釋《春秋》之義皆集中于政治理論;第二,解經方法基本相同;第三,雖然二傳闡釋大義多有相同,但在文字表述上卻差别巨大;第四,《公羊傳》雖然也偶用時月日例闡釋經文,但未成體系;《谷梁傳》則多利用《春秋》書時、書月、書日的異同解經,且形成了體系:最重要之事書日,其次書月,再次書時。時月日例是《谷梁傳》的解經特色,也是受後世《春秋》學者批評最多的地方;第五,《公羊傳》所釋《春秋》大複仇、知權行權、譏世卿、母以子貴等大義,隐含有對君主專制的潛在危險性,頗受後人诟病;《谷梁傳》中沒有了這些驚世駭俗的大義闡釋,而是強調《春秋》“尊尊”之義,以迎合現實政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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