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員吃回扣案例?劉剛1984年後一直在山東省濟南市第五人民醫院工作,先後任該院藥庫保管員、采購員等職2016年春,因工作成績突出,坐上了醫院制劑室副主任的位置随着權力的增大和私欲的膨脹,他逐步走上犯罪道路日前,經濟南市槐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槐蔭區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劉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20萬元,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采購員吃回扣案例?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劉剛1984年後一直在山東省濟南市第五人民醫院工作,先後任該院藥庫保管員、采購員等職。2016年春,因工作成績突出,坐上了醫院制劑室副主任的位置。随着權力的增大和私欲的膨脹,他逐步走上犯罪道路。日前,經濟南市槐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槐蔭區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劉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20萬元。
劉剛曾擔任醫院藥庫采購員。據他交代,采購員的工作職責是負責醫院藥品采購計劃的制定及執行藥品采購計劃,包括網上采購和網下采購。因手握采購藥品大權,劉剛成了藥品銷售代表眼中的“紅人”,一些藥品銷售代表想方設法和他搞好“關系”,而他也從藥品銷售代表手中得到不少“好處”。劉剛向檢察辦案人員交代:“我曾收受了藥品銷售代表賈某的藥品采購好處費。”而當提及兩人如何認識時,劉剛表示,賈某經常要到醫院藥庫清點庫存,劉剛又在藥庫工作,一來二去兩人慢慢就熟悉了。
後來,賈某以送“好處費”的方式和劉剛搞好“關系”。“我記得一開始按3元左右一支的價格提銷售費用,後來銷售費用不斷提高,從之前的3元到6元直到漲到十幾元一支。我的獎金也包含在這裡面。”據賈某交代,提的銷售費用大部分都給了劉剛,當時劉剛給了他一個卡号,每次賈某領了現金後自己留下一點,其他的都存到劉剛的卡上。“存完錢我到醫院倉庫盤點藥品跟他見面的時候會當面說一聲,有時候發個短信說一下。”賈某表示,“這個藥在醫院裡銷售價格大概在20元左右一支。”
自從和劉剛搞好“關系”後,賈某經手的該藥品采購量慢慢有了起色。“随着銷售費用的不斷提高,采購量一直在提高。”賈某說。
經法庭審理查明,2009年7月至2014年5月,被告人劉剛在任濟南市第五人民醫院藥庫采購員期間,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其負責藥品采購管理的職責,在采購某藥材公司業務員賈某提供的注射用藥品“奧美拉唑鈉”時,先後46次收受賈某給予的好處費共計29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回扣歸個人所有,其行為應以受賄罪論處,檢察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的辯解及其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采納。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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