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CPA
新書第54頁,标題二
必須做函證的兩個項目:貨币資金、應收賬款
但是其中也有特殊情況:(這在簡單綜合體中容易出現,最好還是能熟記下來)
銀行存款等:
注冊會計師應當對銀行存款(包括零餘額賬戶、本期内注銷的賬戶)、借款及與金融機構往來的其他重要信息實施函證,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某一銀行存款、借款及與金融機構往來的其他重要信息對财務報表不重要且與之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很低。
如果不對這些項目實施函證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說明理由。
簡單綜合題中,往往設有圈套,說是注銷或者餘額較小的不進行函證了,對付這種題,上面的文字大可應付過去。
應收賬款:
有充分證據表明應收賬款對财務報表不重要,或者注冊會計師認為函證很可能無效。
簡化記憶:
必須函證,除非1.銀行存款等(對财報不重要 風險很低)
2.應收賬款(對财報不重要 函證無效)
當管理層要求不實施函證時,注冊會計師一般最少要注意
1.看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2.保持職業懷疑
具體分析:如果管理層要求合理,不函證就不函證吧,我們要實施替代程序。如果管理層要求不合理,甚至還阻撓,一般就認為是審計範圍受限了,要考慮對審計報告可能産生的影響。(患者肚子疼,死活不讓醫生檢查,咋辦,神醫也無法對症下藥啊)
我們保持職業懷疑要考慮的是(就是想想看,他們心裡是不是有小九九)
1.管理層是否誠信。
2.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錯誤。
3.替代審計程序能否提供與這些賬戶餘額或其他信息相關的充分、适當的審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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