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注釋】
▲禮:規則、制度,人與人之間相處的規矩。“禮”既包含社會秩序,也包含個人道德。
▲和:中和、和諧、調和、協調。“和”是适度,恰到好處,也就是“中庸”。錢穆《論語新解》13.23:“五味調和成食,五聲調和成樂。”
▲先王之道:指堯、舜、禹、周公等古代帝王治理國家的方法。
▲斯:這,這個,這裡,此。指“禮之用,和為貴。”
▲小大由之:“小大”,小事大事。“由”,用。
【譯文】
有子說:“禮的作用,最為珍貴的是中和人的言行舉止,使其做到恰到好處。先王們用這個方法治理國家是最好的,小事大事都用它。但也有行不通的,為了和而和,不用禮來節制,也是不行的。”
【學而思】
“知和而和”:比如對人恭敬是很好的禮節,但是恭敬的不到位會顯得敷衍,太過恭敬又讓人覺得谄媚。應該恭敬到什麼程度才是恰到好處,就需要一種标準來衡量,禮就是人為制定的一種标準,言行符合這個标準才能恰到好處,即讓人覺得不敷衍,也不谄媚。
“和”就是“中庸”,子曰:“過猶不及”,事情做得既不能過頭,也不能不夠,要做得恰到好處才行。可參讀:
《八佾篇》3.20子曰:“《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
《泰伯篇》8.2 子曰:“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xǐ],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
《子張篇》19.14 子遊曰:“喪緻乎哀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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