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最近包頭的車主是否有這樣一種感受:
最嚴交規來了,罰款罰到肉痛,
但如此之嚴苛的交規,卻讓人感到交通反而擁堵了!
最近總有市民跟包頭新聞網反映,最嚴交規實施以來,上班要比以前提前10分鐘出門。左轉彎以前可以借直行道同行,緩解交通壓力,現在不可以,并且走了就損失2分100元。你有這樣的感覺麼?
看看交警叔叔怎麼解釋!
最近不少市民反應,交規嚴格後通行反而受阻,因此昨夜晚高峰時,記者在交管交通指揮中心親驗了包頭道路交通在晚高峰時的通行情況。從監控中顯示的包頭各個容易發生擁堵的路段上,基本所有車輛都做到了按線停車,按線停靠,雖然高峰時有擁堵,但仍是有序前行,以前經常發生的變道,壓線等行為繼而影響到後車通行的情況基本杜絕。
主要道路車輛有序前行
這樣看來,嚴格的交規實際上節約了駕駛員的時間,并且有效降低因變道、壓線,闖“黃、紅”燈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交管指揮中心康主任介紹:“增加電子眼,并不是市民所說的為了抓拍違法行為,其意義不止在此,更多的是為了減少因為違法行為而導緻的事故,也更科學地對涉案、逃逸車輛進行精準排查,打擊嚴重交通違法者以保護更多人的人身安全。”
如市民對處罰行為存有異議,可以到包頭交管法制科提出複議,也可撥打交管熱線0472—5180800咨詢。千萬不要報有僥幸心理,如今的電子眼隻要違法必拍,可不是從前的抓拍了哦!!
那麼,到底哪些違章行為最容易被駕駛人忽略?
哪些路段最容易被扣分?
一起來梳理
No.1 壓實線!内壓白、黃實線
小編要在這提醒大家,開車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按照标線行駛,任何時候變道也不能壓實線。但是遇到緊急救護車、消防車,是可以壓線變道讓路的,事後說明即可。
路口轉彎“壓角”
違章高發地:
友誼大街與阿爾丁大街
違法行為: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标線
違法處罰:處以150元罰款,記0分
跨越實線變道
違章高發地:
東河區建設路與哈屯高勒路交叉口(鐵西環島)
友誼大街與阿爾丁大街路口
文化路與鄰圃道
開車時候可能遇到這種情況,排隊等紅燈,左邊車道的車比較少,直接就并線過去了。如果您過了,您就違章了。實線是不可以随意壓的,如果您在并線過程中,與其他車輛發生剮蹭,那絕對是您的全責。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違法行為: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違法處罰:處以100元罰款,記0分
No.2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直行車道左(右)拐左(右)拐車道直行
違章高發地:
白雲路
青山路
團結大街
青工路
違法行為: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違法處罰:處以100元罰款,記2分
No.3 不禮讓行人!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違章高發地:
團結大街與富強路交叉口
阿爾丁植物園西區東門路東
違法行為:人行道不停車讓行
違法處罰: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
以上車輛違章地點:團結大街與富強路交叉路口西200米路北
機動車該如何禮讓斑馬線呢?很多人無所适從,很多人糾結行人和其他車輛會怎麼走,記住,首先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請先看下面的規則:
讓行的原則都在這裡了,以此為準則,絕對沒錯!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無須糾結行人會怎麼走,也無須糾結其他車輛是否會守法,因為不管何時,總會有一些素質不高的在後面等不及,拼命桉喇叭催,此時千萬要淡定,不要有心理壓力,記住,您是文明守法的,他是不文明的,按喇叭也不能飛過去,邪不壓正是永遠的真理!把違法當作習慣的人,自有為惡習買單的時候,切勿模仿!
No.4 違章停車!
重點地段違章停車
違章高發地:
萬達廣場周邊道路
106商品市場
青年路與廣場西道交叉口
違法行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标志指示
違法處罰:處以150元罰款,記3分
△
以上車輛違章地點:青年路與廣場西道交叉口
一般地段違章停車
違章高發地:
富強南路(鋼鐵大街至友誼大街段)
文化路與幸福路交叉口
民族東路與青年路交叉口
市府東路與錫華廣場交叉口
違法行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标志指示
違法處罰:處以50元罰款,記0分
△
以上車輛違章地點:民族東路與青年路交叉口
No.5 “沖”黃燈,闖紅燈!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規定: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現實生活中,許多人為了少一個周期的等待,會在黃燈閃爍的幾秒内加速闖過停止線。事實上,交法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沒有越過停車線的車輛需原地等待,如果紅燈亮時,無論車輛走到什麼位置都必須停止行駛。
闖紅燈
違章高發地:
青工路與恒為路路口
違法行為: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号燈通行
違法處罰:處以150元罰款,記6分
闖右轉彎燈
違章高發地:
科學路與幸福路交叉口
近日,包頭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培訓中心短期内出台了《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滿12分教育工作新規範(試行)》。這是什麼?我們來看看。
适用範圍
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滿分教育(以下簡稱滿分教育)适用于在一個違法記分周期内累積記分達到12分及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
教育形式
駕駛人滿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現場教育和體驗教育。
駕駛人滿分教育時間為7日,每日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小時,其中現場教育時間不得少于3日。大中型客貨車、校車駕駛人,以及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駕駛人,現場教育時間不得少于5日。
包頭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法規培訓中心
地址:包頭市委黨校西100米車管所考務大樓五樓
咨詢電話:7158209 7158210 7158212
違章扣滿12分,
有的駕駛證被注銷,
有的駕駛證被吊銷,
您知道這其中有什麼區别嗎?
注銷
1注銷不是行政處罰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2哪些情形需要注銷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銷申請的;
(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注銷申請的;
(四)身體條件不适合駕駛機動車的;
(五)有器質性心髒病、癫痫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六)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複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八)年齡在7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内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内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九)年齡在6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隻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隻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十)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有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十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機動車駕駛證作廢。
有第一款第七項情形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可以恢複駕駛資格。
有第一款第八項情形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在有效期内或者超過有效期不滿一年的,機動車駕駛人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後,可以恢複駕駛資格。
有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記錄的,應當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吊銷
吊銷是行政處罰的一種,
哪些情形需要吊銷駕駛證?
1酒後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把車交給沒有駕駛資格的人駕駛或超速駕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将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駕駛拼裝報廢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标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交通肇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一百零三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或者駕駛許可的,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或者機動車駕駛許可;申請人在3年内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或者機動車駕駛許可。
扣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條 : 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并在二十四小時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駕駛證注銷、吊銷、撤銷、扣留是四個不同的概念,有的駕駛員可能會說這些跟我沒關系,榕警君當然希望這些永遠與大家無關,但是還是提醒大家可以認真了解下,不要等駕駛證真正被處理了才後悔。
包頭新聞網綜合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