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正月初九,廣州有些地方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我今天主要不是曬圖,是要借圖分享一件事理:
2.13即七天前,我也在允許的安全地方放了一盒煙花。事過七天後的今天,隔幾道門外的一個鄰居突然通過物業管理處找到我的電話并打來電話,有指責和追究的意思。說七天前那一次煙花殘物碰到了他的車,電話中被我駁斥回挂了,他又發來大段信息,内容如下:
先生:我們也是先跟您協商,知道您那天是在您家門口放煙花,但保險公司對這類煙花車損與交通事故車損處理不同,所以必須要調查發生的情況。主要還是煙花燃燒後掉下來溫度高燒壞了油漆,朋友的車是新車。
若是軟弱不能辯是非者,恐怕得被此鎮住,并被他的思路引上賠償的坑裡去!但我不能。我的回應如下:
首先,對您提出問題表示同情和慰問。鄰裡之間互相理解。既然未經充分核實就直接指證,我也隻好回複。
法制社會,凡事要講事實,重證據,論邏輯。
今天是二月十九,我是在二月十三日晚上即七天前,在自家門路斜對面安全處放一盒煙花。有兩個問題請您要弄清:
一是時間,您是時隔七天才提出問題,這七天該車走了多公裡去了什麼地方,從出出入入,每天一切皆有可能。郊區沿途都此起彼落煙花爆竹連天,該車這七天經哪裡?要排除各種各樣的可能性,論證受損與鄰居關糸的唯一性。證明該車與普天同慶出現的煙花爆竹沒有關聯性。證明七天車都沒移動性。若有異議,應當時現場對證。七天車行百公裡以上,為什麼肯定這一天這一盒煙花造成的?還有,該車在此之前來往中還有可能在其他地方接觸過天上飄下的異物,這都要提供排他性證據。
二是地段,該車停在什麼地,我自己家門口停兩車,秋毫無損。離你好幾隔門,我是在自家門遠處,離你的地方更遠。你能提供必然聯系的證據嗎?
見我這樣辯論之後,他發來了退一步的語氣了:
現在我也不是指證是您家導緻的,也無權認定,隻是說朋友在那天晚上車被煙花灰燒了油漆那回事。
這樣,我也以禮相待回複如下:
既然如此,節日期間各地煙花在所難免,雖沒有直接論證你車漆損是我所為,但提醒也好,今後更加注意。正月之間,沿途煙花爆竹連續将數天,以後有客人來逢此時節,建議先自我防護,引導客人車至安全處。咱這區域屬允許地段,往年曾經煙花爆竹連天,防不勝防。我也有車,有時真路過被漫天飄下什麼或沙土,也隻能認運氣。沒辦法找到哪家哪戶。找到了也沒有最佳處理方案。唯一是禁,象禁酒架一樣就好。
感謝提醒。我過幾天還有一盒,值時會更遠處放。
并敬請轉告親友,抱歉,今後都互相注意安全,節日快樂。
……
他沒再吭聲了,其實,自已經通過車保險意外險處理了。打電話發信息過來,想看能否再私了一點吧。
古雲: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此番似乎可倒過來說:兵遇到秀才講得清,以法以理退兵。
君以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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