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 記者 田之路
近日,封面新聞記者獲悉,由四川檢察機關對偵查取證活動進行全程引導和監督,持續跟蹤近3年之久的四川首例“咔哇氿”新型毒品案一審獲有罪判決。被告人王某因犯販賣、制造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财産人民币427萬元,對違法所得及孳息643萬餘元和房屋等予以沒收。檢察機關指控事實及罪名均得到法院支持。
2017年8月,成都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從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隊處獲悉線索,佛山部分娛樂場所流行一種由成都市某公司研發的網紅飲料——“咔哇潮飲”。
經初步鑒定,該飲料中含有國家管制的第一類精神藥品γ-羟丁酸,濫用該藥物會造成暫時性記憶喪失、惡心、嘔吐、頭痛、反射作用喪失,嚴重時将導緻人失去意識、昏迷甚至死亡。
在進一步偵查過程中,成都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發現市面上還有一種名為“咔哇氿”的飲料在售,其成分與“咔哇潮飲”高度相似,亦含有γ-羟丁酸。成都市公安局遂将委托生産該飲料的成都“陸柒捌”公司負責人王某抓獲歸案,并查獲了“咔哇氿”飲料及燒杯、試管等工具。
因本案涉及新型合成毒品,犯罪模式新穎,作案手段隐蔽,專業性強,争議較大,又系跨省犯罪,受到中央政法委、國家禁毒委和高檢院高度關注。
2016年以來,王某多次購買易制毒原料γ-丁内酯與香精按比例混合,命名混合物為香精CD123,後委托其他公司進行貼牌,并要求其他公司按照自己提供的工藝流程和原料配劑生産“咔哇氿”瓶裝飲料。2017年2月至案發前,王某累計購買γ-丁内酯3575公斤,制造、銷售“咔哇氿”飲料52355件(24瓶/件,275ml/瓶,下同),銷售金額達1158萬元。從王某家中及其租用的倉庫現場查獲“咔哇氿”飲料723件零25瓶,召回18505件。在檢察機關介入引導下,偵查機關對王某名下銀行存款894萬餘元及住房、車位等資産均及時予以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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