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晚報)記者 秦洪濤
日前,家住十堰市紅衛藍寶灣小區的趙女士向十堰晚報秦楚網新聞熱線8110110反映,她所居住的小區一直是臨時用電,電費由物業抄表代收,而最近物業抄表後,根據電表顯示上個月家裡用了1200多度電,她找物業和供電所都沒有解決,無奈之下求助于晚報,希望事情能夠得到解決。
業主反映:一個月用電1200多度
“我們家沒有增加新的電器,平時每個月電費也就100元左右,這個月突然增加到700多元,太不可思議了。”據趙女士介紹,由于她所居住的小區是屬于臨時用電,一直都是由物業公司抄表代收電費,然後每個月在電梯裡張貼每家電表的讀數以及應交的電費。7月22日,趙女士回家的時候,發現電梯裡張貼的電費明細顯示,7月份用電1267度,電費為735元,這讓趙女士大吃一驚。
随後,趙女士來到物業公司說明情況後,物業公司人員和趙女士一起來到電表處查看,從18日抄表到22日,4天時間趙女士家一共用了22度電,平均每天用電5度多,電表屬于正常運作,而用電量也屬于正常的用電範圍。“這就很納悶了,為啥上個月用電1200多度呢?”趙女士随後将該情況反映至供電公司,得到的回複是該小區為臨時用電,并不在供電公司檢修的範圍内。
物業回應:電表數據抄錯了
28日上午,記者來到紅衛藍寶灣小區。在趙女士所居住的2号樓電梯裡,記者看到了物業公司張貼的趙女士家每月用電明細,4月份電表讀數為2544,用電94度;5月份電表讀數為2644,用電100度;6月份電表讀數為2787,用電143度;7月份電表讀數為4054,用電1267度,根據電表讀數以及電價0.58元/度計算,7月分電費為735元。綜合起來看,7月份用了1267度電确實存在異常。
記者随後發現一個問題,趙女士家的1-3月份的電表讀數為3450,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難道是趙女士家換過電表?
帶着疑問,記者來到藍寶灣物業公司,物業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在接到趙女士的投訴之後,物業公司也第一時間陪同趙女士查看電表,經查看,并無異常情況。對于1-3月份電表讀數為何都是3450?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于小區是臨時用電,很多業主都會預存電費,而趙女士家預存的電費對應的電表止碼是3450。
“我們也很納悶,趙女士家上個月為什麼用那麼多電,但是檢查後又沒有發現問題。”該工作人員說,随後,記者提出“趙女士家的電表有沒有更換過?”“為什麼趙女士家的3月份的電表讀數會比4、5、6月的讀數高?”此時,該工作人員查看趙女士2021年的抄表記錄以及2022年的抄表記錄,發現從4月份開始到6月份,趙女士家的電表讀數的千位數應該是“3”,而工作人員誤看成“2”了,所以才導緻7月份趙女士家的用電變成1267度了,實際上應該是7月份的電表讀數4054減去6月份的3787,得到7月份的實際用電量為267度,金額為155元,而4-7月份的實際用電讀數為4054減去3450,得到4-7月份的實際電費為350元。
記者核實:10天時間用了50度電
随後,記者跟随物業公司的電工師傅來到趙女士家的電表位置,發現用戶的電表位于一個管道井裡,裡面漆黑一片。“我們每次抄表都是拿手電筒照着,而趙女士家的電表是處于中下位置,所以每次都是蹲着抄的,由于‘3’和‘2’的上半部分很像,不小心把‘3’看成‘2’了。”電工師傅說。
接着,記者看到趙女士家的電表讀數為4094,從18日到28日,10天的時間用了50度,按照趙女士家以前的用電情況,屬于正常的用電範圍。
對此,藍寶灣物業公司一工作人員表示,對此次抄錯電表的行為表示抱歉,以後會認真核實抄錄的電表度數,杜絕再次發生類似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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