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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類科目分析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04 07:16:16

負債類科目分析?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下(含 1 年)的各種借款,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負債類科目分析?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負債類科目分析(财務入門負債類科目解讀)1

負債類科目分析

2001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下(含 1 年)的各種借款。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種類、貸款人和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借入的各種短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借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資産負債表日,應按計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費用,借記“财務費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短期借款。

2002 存入保證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收到客戶存入的各種保證金,如信用證保證金、承兌彙票保證金、保函保證金、擔保保證金等。

二、本科目可按客戶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收到客戶存入的保證金,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應付分保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向客戶歸還保證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資産負債表日,應按計算确定的存入保證金利息費用,借記“财務費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接受存入但尚未返還的保證金。

2003拆入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從境内、境外金融機構拆入的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拆入資金的金融機構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拆入資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資産負債表日,應按計算确定的拆入資金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歸還的拆入資金餘額。

2004 向中央銀行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入的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性質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借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資産負債表日,應按計算确定的向中央銀行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歸還中央銀行借款的餘額。

2011吸收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吸收的除同業存放款項以外的其他各種存款,包括單位存款(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個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種存款、轉貸款資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二、本科目可按存款類别及存款單位,分别“本金”、“利息調整”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吸收的除同業存放款項以外的其他各項存款。

2012同業存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機構的存款。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金融機構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增加存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少存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吸收的同業存放款項。

2021貼現負債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辦理商業票據的轉貼現等業務所融入的資金。

二、本科目可按貼現類别和貼現金融機構,分别“面值”、“利息調整”進行明細核算。

三、貼現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持貼現票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轉貼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貼現票據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二)資産負債表日,按計算确定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三)貼現票據到期,應按貼現票據的票面金額,借記本科目(面

值),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利息支出”科目。存在利息調整的,也應同時結轉。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辦理的轉貼現等業務融入的資金。

2101交易性金融負債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也在本科目核算。 衍生金融負債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負債類别,分别“本金”、“公允價值變動”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2111賣出回購金融資産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按照回購協議先賣出再按固定價格買入的票據、證券、貸款等金融資産所融入的資金。

二、本科目可按賣出回購金融資産的類别和融資方進行明細核算。

三、賣出回購金融資産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根據回購協議賣出票據、證券、貸款等金融資産,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資産負債表日,按照計算确定的賣出回購金融資産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三)回購日,按其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應付利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利息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到期的賣出回購金融資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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