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分散安排殘疾職工就業的用人單位,
快看過來!
一 崗位補貼申請對象有哪些?
崗位補貼申請對象為本市轄區範圍内分散安排殘疾職工就業的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是指:
本市轄區範圍内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和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非正規就業組織、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除外)。
*殘疾職工是指具有本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法定就業年齡内(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殘疾人。
二 殘疾職工個人可以申請崗位補貼嗎?
不可以。崗位補貼的申請對象為用人單位。
三
申請分散安排殘疾人就業補貼(崗位補貼)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用人單位申請崗位補貼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為殘疾職工提供明确的工作崗位,與其簽訂一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并安排其就業;
2、支付殘疾職工工資水平不低于本市同期最低工資标準,且為其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
3、無侵害殘疾職工勞動權益的行為;
4、按規定申報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四 補貼金額怎麼計算?
1、用人單位每安排一名殘疾職工,與殘疾職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崗位補貼金額計算方法為:
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
2、用人單位每安排一名殘疾職工,與殘疾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崗位補貼金額計算方法為:
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單位繳費比例×3
五 申請時間有何規定?
2014年1月1日起(勞動合同的存續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計算),符合補貼條件的用人單位可申請崗位補貼。崗位補貼按自然年度進行補貼,每年結算一次。
六 申請材料有哪些?
1、殘疾職工勞動合同;
2、申請崗位補貼對應期間殘疾職工月工資發放憑證;
3、上海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專用收據或完稅證明(征收年份2021年無需提供);
4、《上海市分散安排殘疾人就業申報殘疾職工核定明細表》(征收年份2021年無需提供);
5、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個人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情況》(征收年份2021年無需提供)。
七 如何申請?
崗位補貼已實現全程網辦,申請方式有線上申請和線下申請兩種方式。
線上申請:
用人單位可登錄“一網通辦”平台,進入“分散安排殘疾人就業補貼(崗位補貼)”事項,選擇單位社保參保所在區,進入事項辦理,填報相關内容,上傳材料,閱讀确認承諾書,提交補貼申請(長按識别下方二維碼,查看操作步驟)。
線下申請:
用人單位可攜帶相關材料,至用人單位社保參保所在區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政策咨詢電話:69992861(工作日9:00-16:30)
八 審核需要多久時間?
1、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初審。對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申請,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予受理,并在10個工作日内審查完畢、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殘聯複核。遇特殊情況,可延長5個工作日。對材料不齊全的申請,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單位予以補齊。
2、區殘聯複核。區殘聯對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報送的申請,應在10個工作日内完成複核。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區殘聯應将申請退回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由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告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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