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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晃,是中唐詩人,您可能對他不太熟。
因為《全唐詩》隻收錄了他的一首詩,就是《南中感懷》。
但僅憑這一首詩,他就足以青史留名。
這首詩好在哪裡?
我認為,好在構思。
我們一起來讀一讀,看看詩人是如何構思的。
南路蹉跎客未回,
常嗟物候暗相催。
四時不變江頭草,
十月先開嶺上梅。
寫作背景:樊晃是河南人,通過這首詩描寫的内容,可以判斷詩人此時在南方。
南中,指雲貴川南部地區。
您看,這首詩是不是很簡單?
詩人的感情确實很簡單,就是一首思鄉詩。
但是詩人的構思很有意思,我通俗點講,您看完了肯定會有收獲。
江草
南路,泛指南方。
蹉跎,指虛度光陰。
這句話的字面意思是:遊子在南方虛度光陰,沒有回到家鄉。
這句話看起來很簡單。
但是,其中隐藏了一個沖突。
(1)先看“蹉跎”。
“蹉跎”,這兩個字本身很普通。
但是,“在外地蹉跎”,這就很有意思了。
詩人為什麼會感覺到自己在外地虛度光陰呢?
我們想一想,詩人到外地是為了旅遊嗎?
很顯然不是。
如果是為了旅遊,他早就回去了,不會在外地虛度光陰。
“蹉跎”兩個字表明,詩人到外地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而且待了很長時間,卻沒有實現理想。
所以他才覺得自己在虛度光陰,否則,他不會覺得蹉跎,對吧?
這就是“蹉跎”兩個字的含義。
(2)再看“客未還”。
詩人為什麼會說自己“未還”呢?
很顯然,詩人心裡是想回家的。
想回家,但是還沒有回去,所以詩人才會說“客未還”。
如果詩人壓根就沒想回家,他就不可能寫“未還”兩個字,對不對?
到這裡,您有沒有發現一個很奇怪的問題:詩人覺得自己在外地虛度光陰,而且他又想回家,那麼他為什麼不回家?
是不是很奇怪?
原因很簡單,就是“蹉跎”兩個字告訴我們的:詩人的理想還沒有實現,他還不能回去。
沖突就是這樣産生的:詩人想回家,但是理想還沒有實現,又不能回去。
江草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詩人的構思,我們把沖突對象理解成兩個人:
甲,代表“理想沒有實現,不能回去的現實”;
乙,代表“想回家的念頭”。
現在甲和乙發生了沖突,那麼詩人該怎麼調解這個沖突呢?
肯定不能讓他們打一架,這樣詩人會很痛苦。
那就隻能想辦法讓他們握手言和,或者其中的一方退讓也行。
但是,甲會退讓嗎?
顯然不能。
如果能回去早就回去了,根本用不着在這裡蹉跎。
所以要解決這個沖突,隻能乙退讓。
而且乙也比較好說話。
于是詩人這樣勸說乙:“你是個好人,不要給甲一般見識,退一步,海闊天空。”
乙一想,反正也待了這麼久了,算了,放棄回家的念頭吧。
您看,這個沖突就這樣解決了:詩人繼續在外地蹉跎,不再想回家的事情。
可能您會說,這隻是我的猜想,不是詩人的本意。
不!
這就是詩人的本意,證據在下一句。
我們繼續往下讀。
梅花
嗟,嗟歎。
物候,指生物的變化對氣候的反應。
這句話的字面意思是:經常嗟歎物候暗暗地相催。
這裡出現了另一個對象:物候。
我們用丙來表示它。
丙在催什麼呢?
很顯然,物候在喚起詩人回家的念頭,也就是在催乙。
您看,本來乙已經退讓了,而丙卻在從中作梗,給乙吹耳邊風:“不要慫,跟甲幹。”
注意了,這個丙非常陰險,體現在兩點:
(1)常,不是一次兩次,而是“經常”;
(2)暗,而且是偷偷地進行。
那麼,丙為什麼要經常偷偷地給乙吹耳邊風,而不是一次就明明白白地給乙講清楚呢?
就是因為詩人正在調解甲和乙的沖突,而且他已經說服了乙,乙已經選擇了退讓。
正因為乙已經放棄了回家的念想,所以丙才隻能經常偷偷地給乙吹耳邊風。
如果甲和乙的沖突沒有被詩人調解好,那麼丙就可以直接大大方方地火上澆油,而不會用“常”和“暗”字。
您看,是不是這個道理?
我前面說詩人已經調解了甲和乙的沖突,這不是瞎猜吧。
“常”和“暗”,就是我的證據。
那麼,詩人發現了丙的存在麼?
發現了。
因為這個“嗟”字。
您看,詩人雖然發現了丙的存在,但是他無可奈何,隻能發出嗟歎聲。
為什麼?
我們繼續讀後兩句。
梅花
這兩句話的字面意思是:江邊的草,一年四季都沒有變化;十月山嶺上的梅花就已經率先開/放了。
詩人為什麼對丙無可奈何?
我們先看看丙對乙偷偷說的内容。
(1)四時不變江頭草
在詩人的家鄉北方,不同的季節草的顔色不一樣,一般會經過嫩黃、青綠、枯黃這樣的變化過程。
但是詩人現在所在的南方不一樣,一年四季草的顔色都是青綠色。
所以隻要發生季節變換,丙都要這樣催一次乙:這裡的草色和你的家鄉不一樣哦,想不想回家了?
(2)十月先開嶺上梅
在詩人的家鄉,梅花通常在春節以後才會開/放。
而詩人現在所在的南方,梅花十月就已經開/放了。
(關于十月梅花發,唐朝詩人盧僎在《十月梅花書贈》中曾寫道:“君不見巴鄉氣候與華别,年年十月梅花發。”可見在唐朝,蜀地的梅花确實開得比較早。)
所以每年十月,丙又要催一次乙:梅花都已經開/放了哦,又要到新的一年了,還不回家嗎?
您看,丙說得有沒有道理?
這裡的草色确實和家鄉不同啊。
這裡的梅花确實十月開/放,是梅花要催得這麼急,丙隻是陳述事實而已。
丙,雖然是個陰險小人,但是他對乙說的話句句在理,詩人也找不到反駁的理由。
詩人都沒有辦法反駁,更何況乙呢。
很顯然,乙聽了丙的話,肯定又重新産生了回家的念頭。
我們可以想見,甲和乙的沖突又會加劇。
而此時詩人再想調解,已經無法再說服乙了。
所以詩人又要重新處在想回家又無法回家的痛苦之中,但是他已經無可奈何。
這就是詩人的感情。
我們來理一理這首詩的感情脈絡。
梅花
首先,甲(不能回家的現實)和乙(想回家的念頭)發生了沖突;
其次,詩人來調解,甲不會退讓,隻能勸乙退讓,乙打消了回家的念頭,沖突解決了;
然後,又出來了一個丙(物候),他經常偷偷地給乙吹耳邊風,讓乙不要慫;
結尾,詩人發現了丙,但是無可奈何,因為丙說得都是事實,于是乙又重新和甲發生沖突,詩人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您可能會說,詩人的感情又回到了開頭,這首詩有什麼意思呢?
有兩點意思:
(1)詩人的感情發生了波瀾,先發生沖突,然後解決了沖突,再産生沖突,文似看山不喜平,感情波瀾起伏,才會更有詩意,更耐讀;
(2)再次發生沖突以後,詩人已經無法再進行調解,感情更深了一層。
我們可以看到,如果詩人沒有先打消回家的念頭,物候相催也可以增加詩人的痛苦之情,但是感情就不會這麼波瀾起伏,這首詩也不會這麼耐讀。
這就是詩人的構思巧妙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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