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将迎來改革,增加正高級職稱,不再進行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當中小學教師崗位出現空缺時,教師可進行跨學校評聘。
昨天,省人社廳發布《遼甯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即日起啟動改革,7月底前完成過渡,7月至11月組織評聘。統一中小學教師職稱 增設正高級
《方案》建立了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制度。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
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分别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對應關系是:
崗位出現空缺時教師可跨校跨單位評聘
沈陽市一位教育系統負責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員認為,以往教師可以在區内跨校交流調整,但一般是由區級教育部門來協調安排的,新文件中的提法意味着教師可以主動提出跨校評聘的申請。所謂“跨校評聘”其實跟從原來的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差不多。
跨校評聘的前提是學校崗位有空缺,而有空缺的往往都是一些偏遠、艱苦地區的學校,所以要跨校評聘首先要看教師本人是否願意為了評職稱從條件優越的學校到條件一般的學校去工作。
不再進行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
全面實行中小學教師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
發揮學校在用人上的主體作用;
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統一,不再進行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
公辦中小學教師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規範。
4月至7月進行人員過渡。對現有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按照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與統一後的職稱對應關系,直接過渡到統一後的職稱體系,并統一辦理過渡手續。
正高級要求從教15年 是公認的教育專家
相關改革的配套文件顯示,各市還要制定本地區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具體标準條件,可在省基本标準條件基礎上适當提高。同時,也要充分體現不同學段學校、不同類型教師的特點和要求,有所區别。其中,綜合考慮鄉村小學和教學點實際,對鄉村教師予以适當傾斜,鼓勵和吸引優秀教師在邊遠貧困地區鄉村小學和教學點任教。對少數特别優秀的教師,可執行相應的破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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