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自己的駕照20分鐘之後
就被交警查獲!
這樣的事情
就發生在安徽廣德
據廣德公安消息,2021年10月12日14時許,廣德市公安局交管大隊新杭中隊接110指令:在新杭鎮流洞社區楊公路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新杭中隊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置。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事故當事人李某某身上有濃烈的酒氣,随即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結果為102mg/100ml,李某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查看李某某的駕駛證,民警發現其駕駛證是增駕至C1證,實習期滿日期為2022年10月11日。據駕駛人李某某交代:中午跟朋友一起吃飯,期間喝了點酒,飯後就駕車到駕校拿駕駛證,駕駛證拿到手還沒有焐熱,短短20分鐘左右的時間,沒想到發生了交通事故,被警方查獲。
對于自己的醉駕行為,李某某十分懊悔。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後,将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經檢驗,李某某血液酒駕含量已達醉酒駕駛标準。
這位大哥對于自己未免太自信了!
剛考出來的駕照
行車規範就忘記了?
重新學習以下
『酒駕處罰标準』
-酒後駕駛-
1、 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
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3、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還好這次沒出什麼大事
不然搞不好可是要抱憾終身啊!
還是那句話:
開車,不喝酒!
來源:廣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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