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線工程勘察一般進行一次性詳勘。勘察前應收集的主要資料以及現場踏勘的主要工作:
1)勘察前需掌握的資料
(1)已有的各種地下管線圖及管線的設計圖、施工圖、竣工圖和技術說明資料。
(2)熟悉相應比例尺的地形圖和測區及其臨近測量點的坐标、高程。
(3)管線類型.基底高程、管徑(或斷面尺寸)輸送方式、設計示意圖和可能采取的施工方案以及地下埋設物分布概況等。
(4)現場踏勘核查的資料,評價已有資料的可信度和可利用程度。
(5)察看測區的地物、地貌、交通和地下管線分步出露情況、地球物理條件及各種可能的幹擾因素。
(6)核查測區内測量控制點的位置及保存情況。
2)勘察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城市管線工程勘察要求查明沿線各地段的地質、地貌、地質結構特征、各類岩層、土層的性質及其空間分布,對管線地基進行工程地質評價,為地基基礎和穿越工程設計、地基處理與加固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施工開挖與排水設計等提供工程地質依據和必要的設計參數,并對可能出現的岩土工程問題提出治理措施和建議。
3)勘探孔的布置要求
(1)勘探孔應沿管線中線布置,當條件不允許時,勘探孔可适當移位。
(2)穿越鐵道、公路或河谷地段的勘探孔移位不宜偏離管線中線超過3m,勘探孔間距以能控制地層土土質變化為原則,宜采用30 ~ 100m,但在穿越鐵道、公路地段,不宜少于2個勘探孔。
(3)在每個地貌單元、地貌單元交界部位、管線轉角處、穿越鐵路或公路的地段,都應根據場地複雜程度适量布置勘探孔。
(3) 在管線穿越河谷時,河谷兩岸及河床上均應布置勘探孔,其數量不應小于3個勘探孔。
(4) 在穿越暗埋的河、湖、溝、坑地段,及可能産生流砂和振動液化等地質條件複雜的地段,勘探孔應适當加密。
4)勘探孔的深度要求
城市管線勘察的勘探孔的深度應達到管底設計高程以下1 ~3m。如遇下列情況之-時,應适當增加勘探孔的深度:
(1)當管線穿越河谷時,勘探孔深度應達到河床最大沖刷深度以下3~5m。
(2) 當管線基底下存在松軟土層、濕陷性土及可能産生流砂、潛蝕、管湧或振動液化地層時,勘探孔深度應予以加深或鑽穿。
(3) 在必須采取降低地下水位來進行管線施工的地段,勘探孔深應在管線中心下5~10m。
(4) 當管線下部有承壓強透水層時,勘探孔應适當加深,或鑽穿承壓水層,并測量其水頭。
5)取樣和測試要求
(1)沿管線線路取土樣和進行原位測試點的數量應占勘探孔總數的1/3~1/2。
(2)取土樣和進行原位測試點的豎向間距在地基主要持力層内宜為1m。但每一主要土層的土試樣不應少于3件,原位測試數據不應少于3組。
(3)當管線通過可能産生流砂、潛蝕、管湧或有強透水層分布的地段采取降低地下水疏幹輔助坑槽時,應在現場進行滲透或抽水試驗。
(4)為判定地下水和土對管線的腐蝕性,可每隔2km取水試樣1件。在管頂和管底部位各取土試樣1件。對鋼、鑄鐵金屬管線,還應用電法測定電阻率。每個管線工程的水試樣不應少于3件,管頂和管底部位的土試樣均不應少于3件,電法測試數據不應少于3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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