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開始實施,我國生态環境保護和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體系建設邁出了重要一步,也意味着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在市場保護意識以及環境監管力度的加強下,将有效促進市場需求的釋放,為持續升溫的土壤修複市場增添新的活力。
同時,2018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再将“加快生态文明建設”列入 2019 年重點工作,新增農村污染治理和長江經濟帶環境修複等内容,加之年初啟動的《土壤法》,國家層面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出爐,對土壤修複産業的規範化、可持續發展形成了強有力的支撐。
目前15種常見土壤地下水修複技術有:
01
原位固化/穩定化技術
原理:通過一定的機械力在原位向污染介質中添加固化劑/穩定化劑,在充分混合的基礎上,
使其與污染介質、污染物發生物理、化學作用,将污染土壤固封為結構完整的具有低滲透系數的固化體,或将污染物轉化成化學性質不活潑形态,降低污染物在環境中的遷移和擴散。
02
異位固化/穩定化技術
原理:向污染土壤中添加固化劑 /穩定化劑,經充分混合,使其與污染介質、污染物發生物理、化學作用,将污染土壤固封為結構完整的具有低滲透系數的固化體,或将污染物轉化成化學性質不活潑形态,降低污染物在環境中的遷移和擴散。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土壤。可處理金屬類、石棉、放射性物質、腐蝕性無機物、氰化物以及砷化合物等無機物;農藥/除草劑、石油或多環芳烴類、多氯聯苯類以及二噁英等有機化合物。不适用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以污染物總量為驗收目标的項目。當需要添加較多的固化/穩定劑時,對土壤的增容效應較大,會顯著增加後續土壤處置費用。
03
原位化學氧化/還原技術
原理:通過向土壤或地下水的污染區域注入氧化劑或還原劑,通過氧化或還原作用,使土壤或地下水中的污染物轉化為無毒或相對毒性較小的物質。常見的氧化劑包括高錳酸鹽、過氧化氫、芬頓試劑、過硫酸鹽和臭氧。常見的還原劑包括硫化氫、連二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硫酸亞鐵、多硫化鈣、二價鐵、零價鐵等。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其中,化學氧化可處理石油烴、 BTEX(苯、甲苯、乙苯、二甲苯)、酚類、 MTBE(甲基叔丁基醚)、含氯有機溶劑、多環芳烴、農藥等大部分有機物;化學還原可處理重金屬類(如六價鉻)和氯代有機物等。受腐殖酸含量、還原性金屬含量、土壤滲透性、 pH值變化影響較大。
04
異位化學氧化/還原技術
原理:向污染土壤添加氧化劑或還原劑,通過氧化或還原作用,使土壤中的污染物轉化為無毒或相對毒性較小的物質。常見的氧化劑包括高錳酸鹽、過氧化氫、芬頓試劑、過硫酸鹽和臭氧。常見的還原劑包括連二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硫酸亞鐵、多硫化鈣、二價鐵、零價鐵等。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土壤。其中,化學氧化可處理石油烴、BTEX(苯、甲苯、乙苯、二甲苯)、酚類、MTBE(甲基叔丁基醚)、含氯有機溶劑、多環芳烴、農藥等大部分有機物;化學還原可處理重金屬類(如六價鉻)和氯代有機物等。
異位化學氧化不适用于重金屬污染土壤的修複,對于吸附性強、水溶性差的有機污染物應考慮必要的增溶、脫附方式;異位化學還原不适用于石油烴污染物的處理。
05
異位熱脫附技術
原理:通過直接或間接加熱,将污染土壤加熱至目标污染物的沸點以上,通過控制系統溫度和物料停留時間有選擇地促使污染物氣化揮發,使目标污染物與土壤顆粒分離、去除。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土壤。可處理揮發及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如石油烴、農藥、多氯聯苯)和汞。不适用于無機物污染土壤(汞除外),也不适用于腐蝕性有機物、活性氧化劑和還原劑含量較高的土壤。
06
異位土壤洗脫技術
原理:采用物理分離或增效洗脫等手段,通過添加水或合适的增效劑,分離重污染土壤組分或使污染物從土壤相轉移到液相,并有效地減少污染土壤的處理量,實現減量化。洗脫系統廢水應處理去除污染物後回用或達标排放。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土壤。可處理重金屬及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難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不宜用于土壤細粒(粘 /粉粒)含量高于 25%的土壤。
07
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
原理:利用水泥回轉窯内的高溫、氣體長時間停留、熱容量大、熱穩定性好、堿性環境、無廢渣排放等特點,在生産水泥熟料的同時,焚燒固化處理污染土壤。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土壤,可處理有機污染物及重金屬。不宜用于汞、砷、鉛等重金屬污染較重的土壤,由于水泥生産對進料中氯、硫等元素的含量有限值要求,在使用該技術時需慎重确定污染土壤的添加量。
08
土壤植物修複技術
原理:利用植物進行提取、根際濾除、揮發和固定等方式移除﹑轉變和破壞土壤中的污染物質,使污染土壤恢複其正常功能。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土壤,可處理重金屬(砷、镉、鉛、鎳、銅、鋅、钴、錳、鉻、汞等)以及特定的有機污染物(如石油烴、五氯酚、多環芳烴等)。
09
土壤阻隔填埋技術
原理:将污染土壤或經過治理後的土壤置于防滲阻隔填埋場内,或通過敷設阻隔層阻斷土壤中污染物遷移擴散的途徑,使污染土壤與四周環境隔離,避免污染物與人體接觸和随土壤水遷移進而對人體和周圍環境造成危害。
适用性:适用于重金屬、有機物及重金屬有機物複合污染土壤的阻隔填埋。不宜用于污染物水溶性強或滲透率高的污染土壤,不适用于地質活動頻繁和地下水水位較高的地區。
10
生物堆技術
原理:對污染土壤堆體采取人工強化措施,促進土壤中具備降解特定污染物能力的土著微生物或外源微生物的生長,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土壤,可處理石油烴等易生物降解的有機物。不适用于重金屬、難降解有機污染物污染土壤的修複,粘土類污染土壤修複效果較差。
11
地下水抽出處理技術
原理:根據地下水污染範圍,在污染場地布設一定數量的抽水井,通過水泵和水井将污染地下水抽取至地面進行處理。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地下水,可處理多種污染物。不宜用于吸附能力較強的污染物,以及滲透性較差或存在 NAPL(非水相液體)的含水層。
12
地下水修複可滲透反應牆技術
原理:在地下安裝透水的活性材料牆體攔截污染物羽狀體,當污染羽狀體通過反應牆時,污染物在可滲透反應牆内發生沉澱、吸附、氧化還原、生物降解等作用得以去除或轉化,從而實現地下水淨化的目的。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地下水,可處理 BTEX(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石油烴、氯代烴、金屬、非金屬和放射性物質等。不适用于承壓含水層,不宜用于含水層深度超過 10m的非承壓含水層,對反應牆中沉澱和反應介質的更換、維護、監測要求較高。
13
地下水監控自然衰減技術
原理:通過實施有計劃的監控策略,依據場地自然發生的物理、化學及生物作用,包含生物降解、擴散、吸附、稀釋、揮發、放射性衰減以及化學性或生物性穩定等,使得地下水和土壤中污染物的數量、毒性、移動性降低到風險可接受水平。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地下水,可處理 BTEX(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石油烴、多環芳烴、 MTBE(甲基叔丁基醚)、氯代烴、硝基芳香烴、重金屬類、非金屬類(砷、硒)、含氧陰離子(如硝酸鹽、過氯酸)等。在證明具備适當環境條件時才能使用,不适用于對修複時間要求較短的情況,對自然衰減過程中的長期監測、管理要求高。
14
多相抽提技術
原理:通過真空提取手段,抽取地下污染區域的土壤氣體、地下水和浮油等到地面進行相分離及處理。
适用性:适用于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可處理易揮發、易流動的 NAPL(非水相液體)(如汽油、柴油、有機溶劑等 )。不宜用于滲透性差或者地下水水位變動較大的場地。
15
原位生物通風技術
原理:通過向土壤中供給空氣或氧氣,依靠微生物的好氧活動,促進污染物降解;同時利用土壤中的壓力梯度促使揮發性有機物及降解産物流向抽氣井,被抽提去除。可通過注入熱空氣、營養液、外源高效降解菌劑的方法對污染物去除效果進行強化。
适用性:适用于非飽和帶污染土壤,可處理揮發性、半揮發性有機物。不适合于重金屬、難降解有機物污染土壤的修複,不宜用于粘土等滲透系數較小的污染土壤修複。
以上的十五種修複技術适用于各種不同程度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但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選擇更适合我國的修複技術才是最實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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