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牧者常常教導信徒,在親人離世後,不可以向亡者跪拜、燒香燒紙和擺貢品等;然而,似乎很少有關于是否可以披麻戴孝(穿粗布白衣、腰束草或麻繩,女人發間或男人胸前系生麻,或佩戴飾有“孝”字的黑色袖章等)的教導。故此,一些信徒不清楚,在親人離世時,是否可以披麻戴孝。日前,筆者在小組聚會上帶領組員讨論“在親人離世時,基督徒可否哭”的話題時,就有一位姊妹提出了這個問題。
那麼,基督徒在親人離世時,究竟是否可以戴孝呢?
筆者查考了新舊約聖經,新約中沒有關于戴孝的記載和教導;舊約也隻有兩處類似國人戴孝——“腰間圍上麻布”或“腰束麻布”的記載。一處是當約瑟的哥哥們将約瑟賣給米甸的商人後,父親雅各認定“約瑟被撕碎了”時,“雅各便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悲哀了多日”(創37:31-34)。另一處記載在撒母耳記下3章30至32節,在被約押和他兄弟亞比篩殺死的以色列元帥押尼珥的葬禮上,大衛吩咐約押和跟随他的衆人“你們當撕裂衣服,腰束麻布,在押尼珥棺前哀哭”。 其實這種舉動也隻是為了表示極度的悲哀(參楚結廿七31)。
而新約裡雖然出現了幾次殡葬事件或場面(路7:11-17;約11:17;路23:48-56;徒8:2),但都沒有描述送殡者的穿戴,也就看不出送殡者是否戴孝。可見,在聖經裡沒有是否可以戴孝的直接依據和教導。
基督徒要明白一件事情是否能做,當在聖經裡找不到直接依據時,就應當從所做所行的事情是否違背聖經基本原則來考量。筆者認為“戴孝”是國人的文化傳統,從而,是否可以“戴孝”應當從這一傳統是否有拜偶像和假神,也就是說是否帶有迷信色彩,是否冒犯上帝來考量。如果不涉及到這方面的問題,那麼,“戴孝”就沒有問題了。
筆者通過百度搜索,發現國人普遍認為:“守孝就是活人對先人的尊敬與追思,穿的孝服一般是以白色為主的粗布衣,表示一種對原始自然的尊崇,我國幅員遼闊,守孝穿孝服各地差異較大,但基本都是頭戴白布孝帽,身披白大褂粗布衣,生麻為腰帶,腳穿百孝鞋,手持哀杖等。”(見于百度)
“按照中華民族的文化習俗,家中若有老人或長輩去世,在操辦喪事時,子孫後代都應披麻戴孝,舉家哀悼,這是華夏大地從古至今的一種美德和傳統,與中國的聖賢教育,傳統文化相符合。父母或長輩去世後,在喪葬期間忌穿華麗衣服,晚輩們都要穿戴孝服,以此來表達對逝去親人的深切哀悼。……穿用白色的孝服與孝布來表述表達自己心地潔白,一塵不染,一定要做明白人,不做糊塗人。在孝服上面再披上最粗糙、最不值錢的麻袋碎片,來表達自己的決心,無論以後生活怎樣,哪怕過得極其窘迫,艱苦貧窮,都要做個有覺悟智慧的明白人,做國家的棟梁之材,光宗耀祖,堅決不給祖宗父母臉上抹黑丢人,以此來表達自己的孝心。靈堂上懸挂的黑紗黑布,或佩戴的黑紗,都代表着黑暗,用來表達自己失去了長輩親人與良師益友,就等于失去了指路明燈,想到從此陰陽兩隔,見不可及,思不可望,心中隻覺暗無天日,日月無光,悲傷更無法訴說,所以選擇用黑紗黑布來寄托自己的哀思,悼念最關心愛護自己的親人長輩和良師益友,表達對他們的無盡思念之心。”(源于百度)
可見,國人普遍認為“戴孝”是一種孝道文化,且以物明志——宣誓清白做人,不給祖上抹黑;與拜假神和偶像沒有什麼瓜葛。從而,基督徒在親人離世時,是可以“戴孝”的。
其實,這個問題也如同國人離世後,是放進棺材埋在土坑裡,還是應該像古時的猶太人離世後,用裹屍布包裹安放在從磐石上鑿出的洞穴裡一樣十分明了——按國人的傳統安葬,不必效法古時的猶太人。因為,這也隻是國人與猶太人安葬死人的傳統習慣不同而已。從而,基督徒在親人離世時,也隻管按照國人的孝道文化來做;也就是說,在親人離世時,基督徒是可以戴孝的!
内容來自 福音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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