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昆明日報-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訊 近日,雲南省昆明空港經濟區發布返鄉人員須知。須知全文如下:
一、提前報備 返鄉人員提前向居所所在地社區/小區報備,抵達空港經濟區(大闆橋街道)後,須在12小時内向所在社區/小區報告,遵從防疫規定,落實防控措施。
在空港經濟區(大闆橋街道)臨時停留的,應主動配合掃碼驗碼和體溫檢測,向所居住的賓館酒店報備個人健康情況。
二、防控措施
(一)省外低風險地區來(返)空港經濟區人員,到達後24小時内自行開展1次核酸檢測,做好7天自主健康監測,每天早晚自測體溫,減少聚集活動,規範佩戴口罩。
(二)國内高風險地區、紅碼來(返)空港經濟區人員,嚴格執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三)國内中風險地區、黃碼來(返)空港經濟區人員,需持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到達後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
(四)國内有本土疫情城市、省内非高、中風險邊境縣(市)區來(返)空港經濟區人員,需持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到達後24小時内自行開展1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并報所在社區/小區後有序流動。
(五)在集中隔離場所、定點醫療機構、機場口岸、進口冷鍊、集中監管倉儲等場所工作,且有暴露風險崗位從業人員,應盡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須滿足脫離工作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經所在單位審批同意。
三、履行防疫法定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故意隐瞞中高風險地區及疫情發生地旅居史和感染者接觸史的,拒不配合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四、做好個人防護 關注自身健康,堅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紮堆、勤通風、常消毒、保持良好社交距離等。若出現發熱、幹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須立即向社區/小區報告,做好個人防護前往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就診過程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昆明日報全媒體記者:任翊翔
責編:莫開井 實習編輯:趙萍
編審:符亞麗
終審:周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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