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警方發公告了,大家都看了嗎?
篇幅很長,需要仔細解讀,在網上有很多奇怪的總結版本,比如“騙炮的遇上騙流量的,然後倆人碰上個騙錢的”。
但這種總結過于簡短,丢失了大量的精華信息,實在是不得我心。
做閱讀理解是一件枯燥的事,但也可以是一件有趣的事。
今天,帶大家逐段逐句,來分析一波。
首先,警方通報的第一段話,就非常值得揣摩。
都美竹通過網絡反應受到侵害。
吳亦凡一方報警稱被敲詐勒索。
很明顯,都美竹沒有報警,而凡凡報警了。
通常我們認為,主動報警的一方,往往對自己的處境比較有信心,在氣勢上更勝一籌。
從這一波互換技能來看,我個人認為凡凡略勝一籌,白賺一個閃現。
往下看倆人的交往情況。
關鍵信息有這幾個:
警方的措辭,并沒有出現“強迫”“逼迫”等描述,而是用了“留宿”“自行離開”“互加微信”這些措辭。
如果說,一開始是單純因為MV女主的試鏡,而去了凡凡家裡,這完全可以理解。
但一堆人玩了個通宵,就剩你一個人留到最後,中途你加了男主人微信,然後打了一炮。醒來後吃了個飯慢悠悠地走了。
事後還收了幾萬塊錢,幾個月期間,微信聊得飛起。
你說這是被人逼迫和誘騙的,等于把我的腦漿按在地上摩擦。
至此,我們可以得出第一個結論:
凡凡和都美竹,兩人的确睡過,并且大概率是出于雙方自願。
最大的解釋空間,在于“酒後亂性”。
接下來的這波操作,直接把看傻了。
前面提到,倆人微信聯系直到今年4月份,凡凡不再回複她了。
于是都美竹跟姐妹一合計,決定在網上公開自己跟凡凡的交往過程,以提升網絡知名度。
發帖之後的一個月,有一名寫手徐某人(我稱之為油膩寫手),主動找到都美竹。
油膩寫手說,姐妹,你不是想出名嗎?我來幫你寫文章,咋樣。
倆人一拍即合,說幹就幹,于是就有了前幾天大家津津樂道的撕逼大戰。
大戰中,幾乎所有的内容,都是出自油膩寫手。
果然啊,傷害男人最深的,永遠是男人。
什麼牙簽、我很大你忍一下,尼瑪嗨,全部是油膩寫手整得好活兒。
通告說,都美竹發帖的目的是“提升網絡知名度”。
害,說得已經很委婉了,不就是炒作嘛。
我們知道,警察叔叔在發布這樣的公告的時候,一字一句都是經得起推敲和證據的。
所有結論,都可以在當事人簽字畫押的口供裡面,找到依據的。
所以警方說她是炒作,她就是炒作。
沒有質疑的空間。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都美竹的炒作還涉及到對凡凡的刑事指控,如果查出來是假的,诽謗罪跑不了)
至此,我們得出了第二個重要結論:
都美竹不但自己發帖,而且幾乎全程由油膩寫手拿捏,幫她添油加醋當槍手。
而都美竹發帖的目的,就是炒作。
接下來,就是整個故事的高光部分:詐騙
由于通報裡面的陳述過于細節,給大家總結一下吧。
詐騙犯是江蘇省南通人,這裡簡稱他為NTR。
NTR在網上觀戰,并發現了其中的商機。于是一人分飾三角,開啟了自己的詐騙之旅。
首先,NTR僞裝成被吳亦凡騙炮的無辜小妹妹,聯系上了都美竹,通過都美竹套取到了一些吳亦凡的基本信息。
然後,NTR冒充都美竹,利用自己套取到的信息,再以都美竹的名義聯系凡凡的律師,索要300萬賠償。并把自己和都美竹的銀行賬戶發了過去。
(這裡為什麼要把兩人的賬戶都發過去?我猜測應該是為了增加可信度,如果隻發自己的銀行,太容易被戳穿)
同時,NTR又假裝是凡凡的律師,聯系都美竹,說咱們簽個保密協議吧,那晚的事别聲張,我給你300萬。
至此,NTR通過角色扮演,完成了整個詐騙環節業務流程的閉環。
沒想到千算萬算,在銀行賬戶那裡失了算——凡凡一方隻給都美竹的賬戶打了50萬,壓根沒給NTR的賬戶打錢。
幹!!!
NTR辛辛苦苦一大圈,結果幫都美竹白嫖了50萬?
這他媽是詐騙版牛頭人嗎。
NTR不甘心,于是又以凡凡律師的名義,軟磨硬泡,讓都美竹退了18萬回來。
(估計都美竹也是莫名其妙,自己沒簽啥協議,突然就收到50萬,這錢也不敢收啊,所以打算慢慢把錢退了,不過還沒來得及退完——)得手後的NTR沒高興幾天,很快啊,就被警方逮進了局子。
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新京報的采訪,裡面還有更多警方提供的細節。
《警方通報吳亦凡事件:聚會飲酒後發生過性關系,同時牽出詐騙案》
順便說一個小彩蛋,前面提到的油膩寫手,雖然看起來很厲害,但是到目前為止并沒有賺到錢,隻蹭到了幾天飯。
(以後還有很長時間的牢飯,寫手也太慘了吧)
閱讀理解做到這裡,也就結束了。
這則警方通報,就跟電視連續劇一樣。哪怕你這一季已經結局了,還是會在最後一集的最後一幕,在屏幕上赫然寫着幾個大字:
未完待續。
最牛逼的公關,就是公安機關。
最後,還是提醒大家一句,提高風險意識,謹防電信詐騙,不聽不信不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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