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而然:老子的“道法自然”(下)
自然無為。“自然”與“無為”既是兩個概念,又是聯系最為密切的概念。“自然”是自然而然,順應自然而然之為,實質上就是“無為”,“自然”與“無為”就是這樣緊密聯系在一起。車載先生甚至認為:“《老子》書提出‘自然’一辭,在各方面加以運用,從來沒有把它看着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界,而是運用自然一語,說明莫知其然而然的不加人為任其自然的狀态,僅為《老子》全書中心思想‘無為’一語的寫狀而已”。無論“自然”還是“無為”,都是“道”的本質規定,共同彰顯着道的深奧與玄妙。
如果說“道法自然”的“自然”更多地具有形而上意義,主要是針對天地的運行狀态而言的,那麼,“自然無為”的“自然”則具有明顯的政治意義,主要是對人的活動而言的。“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複衆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意思是,之所以聖人以不欲為欲,不看重難得的奇物;以不學為學,抛棄衆人的過失而複歸于根本,輔助萬物自然成長而不敢作為。在老子看來,自然是萬物生存的最終狀态,自然地生存最符合萬物的本性;無為不是無所作為,而是“道常無為而無不為”。因此,對于自然而言,無為自身有着兩方面含義,既是否定又是肯定。從否定方面分析,無為是對自我意欲的限制和約束,對強為妄為和幹擾自然之行為的排斥,“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其在道也,曰馀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意思是,踮起腳跟站不穩,超常邁步走不成,表現自我的不高明,自以為是的喪失名聲,大吹大擂的難有功勳,擡高自我的領導服不了衆人。
按照“道”的觀點,他們就像殘羹和贅瘤,人人都深感厭煩惡心,所以有道的人不做這種事情。在這段話中,企、跨、自見、自是、自伐、自矜,都不是自然的行為,因而是需要否定的。從肯定方面分析,無為要順其自然而為,助其自然而成,就像道那樣,它是萬物産生的根源,卻不将萬物據為己有;它滋養了萬物,卻沒有任何欲求,也不充當萬物的主宰,“大道汜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同時,對于自然而言,無為還有外部關系,是對有為的批判。先秦時期的科學技術和社會生産力落後,所謂有為,主要不是對自然界的幹擾,而是對社會生活和政治領域的幹擾,即幹擾、破壞甚至戕害人之生存的自然狀态。老子堅決反對有為和人為地幹擾自然,“希言自然。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希言自然,從字面理解,是讓人少說話,以符合自然的法則,而老子的本意卻是要求統治者應當少發号施令。自然界雖然也有暴風驟雨這樣的自然現象,但時間極短、難以持久,大多數時間還是處于平靜狀态。因而,統治者也不要總是在那裡發号施令,應當讓社會保持平靜的狀态,讓老百姓順其自然地生活。
聖人與自然。聖人既是老子的理想人格,又是老子認為在現實社會中唯一能夠認識“道”和運用“道”的人;“自然”既是老子理想的生存狀态和社會環境,又是老子推崇和倡導的價值取向,聖人與“自然”有着内在的聯系。
在老子看來,“自然”是表征宇宙萬物的本性和本然狀态的範疇,隻有聖人能夠依據人與物自身的性質和規律,不給予外在的無端幹預和任意宰割,從而促進人與物獨立自主、率性而為,自己成就自己。
在《老子》一書中,聖人與“自然”的關系,最經典的表述在第五十七章。首先是提出治國理政的基本原則,強調無為而治,“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其次是對統治者過多幹涉和無端宰割的反自然行為進行批評,“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由此可知,老子倡導“無為”,并非無的放矢,而是針對春秋末期社會動亂、統治者權力橫暴提出的抗議。後是以聖人的口吻,提出要順應人的生命本真狀态和合理的生存狀态,讓老百姓自生、自長、自化、自成。“故聖人雲,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這段話中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樸,都是自然而然的不同表達。意思是,所以聖人認為,我無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靜,人民就自然走上軌道;我不攪擾,人民就自然富足;我沒有貪欲,人民就自然樸實。
聖人與“自然”的關系,最為明白的表述在第六十四章,前後二段似不相連。前一段指明凡事從小而大、由近至遠,因而要注重小事,尤其是禍亂更要防患于未然,“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亂。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台,起于累土;千裡之行,始于足下。”後一段則強調自然無為,反對有所作為,“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民之從事,常于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複衆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在這一段話中,老子直接把聖人與“自然”、“無為”聯系在一起,認為聖人的無為是方法而不是目的,聖人最終的目的是成就自然的狀态,達成自然的目的。
聖人與“自然”的關系,最有意思的表述在第十七章。先是将古往今來的治國狀況分為四種情況,指出應當誠實、誠信地對待老百姓,“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意思是,最好的國君,百姓都不知道他的存在。次一等的國君,有百姓親近他贊揚他。再次一等的國君,百姓都畏懼他。最下等的國君,百姓敢于蔑視侮辱他。所以缺乏誠信的統治者,也就得不到百姓的信任。
最後指出,好的統治者輕易不發号施令,在無為而治的狀态下,讓社會得到治理,讓百姓感到自然而然,即“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對于太上,王弼注雲:“太上,謂大人也。大人在上,故曰太上。大人在上,居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為始,故下知有之而已,言從上也。”聯想到第二章,“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可知太上就是指聖人。老子把聖人與“自然”、“無為”緊緊聯系起來,進一步說明聖人是無為的,更是自然的。
李白詩雲:“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形象而深刻地描述了老子之“自然”的美麗和飄逸。老子之“自然”不僅要美在文學藝術領域,更要美在人生領域,這也是研讀老子之“自然”的意義所在。
任何人的人生不管有多麼不同,概括起來,無非是做人與做事兩個方面。在做人方面,老子之“自然”要求我們的心靈不要陷于名利泥潭而不能自拔,也不要被私欲蒙蔽而不能清醒,而要始終保持嬰兒般純真和樸實,即“複歸于嬰兒”、“複歸于樸”。
同時要求我們按照自己的個性去生活,隻要不妨礙公共生活和公共空間,就可以不受自我或他人過多約束,你是性格開朗的,那就放聲歌唱;你是性格内斂的,那就沉思默想。千萬不要為周圍環境和人言所累,勉強追求改變自己的個性。個性是天成的,想改亦難,否則就會給人造成不自然的感覺。
在做事方面,老子之自然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因為做事總是和職業相聯系的,而職業道德體現了職業的本性和規律。你是教師,就要燃燒自己,照亮别人;你是醫生,就要醫者仁心,懸壺濟世。同時要求我們在辦理每件事的過程中,都要順應事情的内在本質,自然而然地辦好事情、成就事業。做人做事,做人是做事的基礎,做事是做人的延伸。做人自然,才能自然做事。讓我們首先做一個自然而然的人,在自然中享受生命、成就事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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