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東旺派出所在轄區内救助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遊隼,并将遊隼送回崇明區林業站進行醫治。
10月9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東旺派出所接轄區一企業工作人員求助稱,在企業一處園地内飛入一隻受傷的不明鳥類,像“老鷹”,目前已将該鳥臨時收養,請民警到場救助。
民警沈傑經仔細查看,初步認定這是一隻國家保護動物,同時發現該鳥翅膀有傷,隻能短距離撲棱,為避免造成二次傷害,沈傑控制了它的活動範圍,并聯系區林業部門到場。
經林業站工作人員确認,該鳥類确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遊隼,目前林業站已将其救助,待其恢複後再放回大自然。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群衆在發現受傷、受困的疑似保護鳥類時,及時送交公安機關或野生動物保護部門處理。
來源: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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