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
(全日制研究生)
落戶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在杭州落實工作單位并由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保的。
所需材料: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落戶地證明:
①落戶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戶單位集體戶的,單位出具同意落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
③落戶親友家的,提供産權人身份證、房産證、戶口簿、戶主同意落戶證明;
④落戶本人市内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房産證原件及複印件;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5.落戶在本人市内合法穩定住所以外場所還需提供無房證明;
6.社保清單(需顯示到賬);
7.公安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落戶流程:
溫馨提示:
申請人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申請材料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将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申請人通過“杭州人才引進落戶政策”落戶杭州的,應将其戶籍退回原戶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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