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塊上面還有一些金箔,
這個賣相也是超過味道。”
“牛角包上面有一小片金箔,沒有味道
這麼做可以更好吃嗎?不,可以更貴。”
“食物上面有金箔裝飾,拍照好看。”
......
打開點評類網站
不少網友分享美食的時候
都會提到一種“食材”——金箔
近些年來
一些商家為了讓食物看起來更加高端
經常會在食物中添加金箔或者金粉
給食物“鍍金”也成為了消費的噱頭
這樣做不僅提高了食物的賣相
價格也是不菲
冰淇淋球塗上金粉售價達38元
一塊8英寸蛋糕“穿上”金箔外衣價格翻番…
即使這樣
也會吸引很多人前去嘗鮮
不少人坦言,加上金箔後
食物的賣相遠超過它的味道
這些裝飾金箔
較為輕薄、極易破碎
所以不少消費者食用時
很難将其與菜品分離,隻能一起食用
但是
生産、經營這種“含金美食”
均屬違法!
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下發《關于依法查處生産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确金銀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産經營主體不得采購、不得使用、不得制售含金銀箔粉的餐食;網絡交易平台依法下架,已經進口的立即停止銷售;嚴厲打擊虛假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的違法行為。
三部門在《通知》中明确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
及食品安全标準規定
金(銀)箔金(銀)粉類物質
(以下簡稱金銀箔粉)
不是食品添加劑
不能用于食品生産經營
《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格食品安全監管,“食品生産者不得采購使用金銀箔粉生産加工食品,食品銷售者不得采購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售賣含金銀箔粉餐食”。各級海關部門要嚴格進口食品安全監管,食品進口商不得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已經進口的,立即停止銷售。
《通知》要求,嚴格網絡交易監管,加強平台内經營者資質審核,嚴禁平台内經營者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加強對“含金銀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銀箔粉”的網絡交易監測,及時督促網絡交易平台依法采取下架等處置措施。
目前
在網購平台輸入“食用金”、“金箔”
等關鍵詞進行搜索
可以看到仍有部分商家在售賣
而不少買家對
“是否可以食用”金箔
并不了解
很多金箔銷售店鋪
雖然标注了“不可食用”
多數金箔銷售店鋪在“用途”中
标注的是裝修材料
工藝品制作、美容、裝飾等
但仍有點綴食物的圖片出現
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導
需要注意的是
相關違法行為早有處罰先例
↓
2021年8月,上海就有一餐飲店将金箔作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産菜品“炙烤和牛壽司”中,并對外以每份人民币48元進行銷售,被上海市場監管局處罰。
去年12月,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一家餐廳突擊檢查。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這家餐廳在炙燒和牛手卷、焦糖鵝肝、巧克力布朗尼、極牛寶盒等4種菜的表面,直接使用了裝飾金箔進行點綴。
在餐廳後廚,執法人員發現了8瓶裝飾金箔。這些金箔是去年7月購入,産品标簽上無産品配料表、營養成分表、産品生産标準、生産者、生産時間、生産許可證編号等信息。店家聲稱這些金箔都是“食用金箔”,但餐廳無法提供相關證明。
執法人員認為,這家餐廳添加的“食用金箔”為三無産品,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标準目錄》的“食品添加劑質量規格及相關标準”一欄,沒有“金箔”或者“金”的信息。因此,餐廳銷售使用金箔裝飾點綴菜品的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構成生産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産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餐廳經營者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今年2月22日,廈門市思明區筼筜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對一家高檔西餐廳突擊檢查,在餐廳後廚發現一瓶裝有少量金色粉末的塑料瓶,其英文标識含有“gold(金)”,但在其用法中,已注明“裝飾用不可食用”。據調查,該金箔粉被用在一道“香煎鵝肝”上。
2月17日,嘉興桐鄉市場監管部門在某烘焙店發現:一個8寸高的蛋糕表面撒有金箔,在蛋糕制作間發現一個已開封使用過的标簽為“裝飾金箔”的材料瓶。監管部門以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産食品對這家店立案查處。
2月18日,舟山市市監局定海區分局查處了2家烘焙店,經營者在制作裱花蛋糕時,添加了金銀箔粉。
2月20日,溫州鹿城區市監局在一家日料餐廳檢查發現,經營者在“金槍魚中腹刺身”“抹茶金箔布丁”兩道菜品中,添加金箔并銷售,其菜單、門口海報中,均有金箔菜品的信息。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
在我國,金箔和黃金并未被列為食品添加劑,屬于非食品原料。商家将裝飾金箔用于菜品點綴,且誤導消費者可以食用的行為,構成違法。
食品安全無小事,如發現生産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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