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一直大力發展社會保障制度,覆蓋範圍越發廣泛,社保問題也是人們關注最多的一個問題。
之前跟一個老師開玩笑的時候,他說工作壓力太大,怕撐不到領退休金的年紀,我說要加強鍛煉身體,不為别的就為領到退休金和養老金。随之就引發了一個問題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 繳的社保怎麼辦? 還能取出來嗎?
下面就來說說這個問題,大家可以收藏一下,有誤之處也歡迎補正。
社保和五險一金的概念先來簡紹一下社保和五險一金的概念
社保是社會保險的簡稱,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險。
至于“一金”則是指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繳納五險一金是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的一大優勢,很多人考公考編就是奔着這個去的,然而某種意義來說這其實是用人單位的一種義務,并不能說是福利,但是實踐發展離這一目标還有很遠的距離。
社保個人賬戶的錢可以取出
回到我們的标題,也就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 繳的社保怎麼辦?
如若社保繳納人突然去世,其社保個人賬戶的錢一般都是可以取出的。
養老保險的規定:
養老保險是為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嚴格來說,十六歲就可以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了,但是一般沒人這麼早交。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簡單來說就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居民達到退休年齡之前,其養老保險累計交滿15年後,就可以每月開始領取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關于養老保險的部分規定
醫療保險的規定:
醫保,是我們是我們生活中用的比較多的,大家都不希望用這個東西,但是有個保障固然安心一些。筆者在西安,今年的城市居民養老保險是350元,不知道大家都交了沒。
醫療保險的許多規定跟養老保險相似,不過多贅述。
下面強調一些注意事項:
如果社保繳納人去世後其醫保卡内個人醫療賬戶仍有結餘,那麼單位或家屬可持有關證明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對其個人醫療賬戶進行清算,注銷其個人醫療賬戶。
同時,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申請繼承其個人賬戶的全部餘額。
當然,如果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那麼參保人員的個人帳戶存儲餘額将會被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下面是一些詳細規定,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關于醫療保險的規定
住房公積金的規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内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内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當社保繳納人突然去世後,其賬戶餘額可以被其法定繼承人辦理提取,也可指定沒有血緣關系的受遺贈人全額提取;如果沒人提取,那這筆錢将會被上交國家。
結語
保險是人們對生活中一些風險的防範,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利于社會穩定,提高居民生活質量,降低風險負擔。
對于題目中的問題,人社部是有明确回複的,法律也有相關規定,大家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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