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許多人入住酒店都會選擇線上預訂。其流程也大同小異:先在平台上設置好地理位置,随後進行條件篩選,如房型、價格等等。如果注重住宿質量,還可以點開酒店的“星級”一欄,選擇合适的“星級”。
五星酒店是比較高端的,那“五鑽”呢?當“五星”遇上“五鑽”,除了讓人傻傻分不清,還頗有“李逵”遇上攪局的“李鬼”之感。
近日,上海的王女士“原本想訂一個好一點的酒店”,于是在某OTA平台(在線旅遊平台)預訂了一家價格合适的五星級酒店。可到了之後卻發現,酒店的環境很差,一查才知道是平台自己評的“五鑽酒店”,不是五星級酒店。她對此吐槽道:“真讓人防不勝防!”
“五星”和“五鑽”,僅一字之差,确實讓人難以區分。若非事先做過功課,相信大多數旅客都會掉入這個陷阱——“星”與“鑽”,聽起來都很高檔,貌似都是經過認證的高等酒店的标志,僅是叫法有細微差異,但實際上,二者有着本質的區别。
星級酒店是由國家(省級)旅遊局評定的,所取得的星級表明該飯店所有建築物、設施設備及服務項目均處于同一水準。國家标準《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中,五星級酒店是旅遊酒店的最高等級,在裝修、布局、設施、服務等衆多方面都有着詳細的劃分條件,且需要嚴格地評定與複核。而“五鑽”的等級評定往往來自非官方機構,相比之下标準較為寬松,是一種自有評價體系的産物。
多元的評價體系本有益于評價者進行比對和選擇,但“五鑽”的問題在于,其存在價值并非豐富了酒店評價體系,而是憑借與星級相似的等級名稱,遮掩在後者的名氣和招牌之下,悄悄混入了五星之列。《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中指出,經營者不得實施“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識”等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是不道德的,也是違法行為。
并未達到五星級酒店的标準,卻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存在欺騙嫌疑。旅客付款時以為是“五星”水準,入住才發現是“五鑽”,必然會有“上當”之感。就像購買了一包“奧利奧”餅幹,到手卻發現是山寨的“奧利粵”,消費者感到失望不滿也是情理之中。
面對“五星”和“五鑽”,消費者要注意分辨,但更重要的是平台方要盡好說明、解釋的義務,相關部門也需加大監管力度,在細節處為消費者把好關。隻有讓旅客住得舒心滿意,住宿行業才能夠長久發展。勿使“以為是珍珠,實際卻是魚目”的例子再次發生。
來源:中國市場監管報
作者:流蘇
責編:牛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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