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品讀第26篇創始人筆記
經常有年輕律師問:法律咨詢該不該收費、要不要收費?如果要收費該怎麼收?如果不收費,實在是太費時間、太虧了,有些人就是想占便宜的,不收費豈不是對自己職業的不尊重嗎?
這似乎不是個很難回答的靈魂拷問,大部分人估計會支持合理收費,甚至有的律師在微信朋友圈個性簽名欄寫着:先付費後咨詢。那到底怎麼做更劃算呢?我們先不下結論,我試着對收費和不收費的兩種觀點做個邏輯分析,然後再探讨正确的收費姿勢。
當然,法律咨詢有接案前的咨詢和辦案中的咨詢,辦案中的咨詢是辦案的題中之義,本文僅讨論接案前的咨詢。
收費的邏輯要點
一、考律師太難,要多年辛勤耕耘,才能獲得回報,收費才公平。
二、法律咨詢是高級智力服務,收費才能與這種服務相匹配。
三、法律咨詢常常能切實解決問題,有時是方向性的建議,有價值必須有價格。
四、法律咨詢類似于醫生問診,必須挂号繳費才能候診,收費才能體現出對律師職業的尊重。
五、法律咨詢即使免費,也不能免除律師的職業責任,還會縱容咨詢者養成白嫖的習慣,客觀上會造成行業不正當競争。
不收費的邏輯分析
一、常規法律咨詢一般都是急迫的、單一的涉法性問題,難度不大,律師工作量不大,誰沒有個不時之需呢?就權當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助往來吧。
二、大部分咨詢者都是平民百姓,律師有義務幫幫他們,是律師公益性的具體體現。
三、法律咨詢收費一般都不多,不收費對律師的整體創收影響不大。
四、大部分人會直接問問題,律師還沒有談收費規矩就開始了工作,造成沒有收費合意,隻能憑咨詢者“良心”行事,但很多時候,咨詢者會忘記帶“良心”,糾纏于此,說不定會影響後續的相處。
五、法律咨詢服務提供者大部分是青年律師,他們最需要案例來鍛煉自己,也需要提高與人打交道的能力,大量的咨詢業務正是他們展業的最好機會,收費咨詢會壓制需求,當然就會減少供給。
我個人的想法、建議與理由
我個人主張法律咨詢該收費,但不要收費,原因非常簡單:因為實際能收到的錢太少,現在不收費是為了以後更多地收費。
幾點簡單理由如下:
一、付出了,就該有回報,按勞取酬是基本分配原則。
二、律師是精英職業,類似于醫生,提供的是極有價值的服務,我們有公益性的一面,但更主要的還是商業屬性,當然應該是有償服務。
三、先付費後咨詢不符合國人的消費習慣,會抑制消費需求;先咨詢後收費又常常有争議。為了解決此天然矛盾,我們應該多一些互聯網思維,把免費咨詢作為用戶導入的手段,再通過良好的用戶體驗,固化用戶習慣,增加用戶粘性,我們一定會在市場中處于優勢。
四、該收費而不收費,是胸懷、是智慧。我們要做到位,也要說到位。客戶要麼付你适價的錢,要麼欠你大人情,讓利不是施舍,為的是從長計議。
五、每次糾結咨詢收不收的問題,尴尬又費時,猶豫又無奈,幹脆在内心定個規矩:現在不收費,我買你的未來。
對幾個相關問題的回複
問:有的客戶咨詢材料特别多,你要花精力去分析,還是不能成案,收不收咨詢費?
答:不收費,理由如下:
1、材料特别多,說明客戶有明顯的法律服務需求,要麼是訴訟案件,要麼可以做成專項。你很認真地進行分析,并發表了咨詢意見,還不能成案,不要覺得委屈,這是很正常的步驟。他帶材料給你,讓你可以練手,要感謝客戶給你面試的機會,同時尊重客戶選擇律師的自由。
2、認真分析案件材料,是你自己判斷這個案件是否有價值、是否願意接受委托的前提。如果不了解一個案件的前前後後,我們就無法在接受委托時處于有利地位,盲目接受的案件不好消化,後續會有很多麻煩事情,很容易讓青年律師失去職業價值感,進而陷入自我懷疑的處境。
3、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個心态問題,不是該不該收費的問題。
問:咨詢完成後,客戶主動發的紅包收不收?
答:堅決不收。紅包最多200元,收之前,你還看不到具體金額,萬一一收,88元,你就自我尴尬了,比洗腳妹還便宜,這時你是“謝謝你呢”,還是“收到,感謝”呢,還是默默的告退
一旦收了這個錢,你的價格就會被客戶默認,以後就理所當然地用這個價格衡量你。你如果不收,客戶覺得你是很“勇敢”的律師,你就不同于别人,因為大部分人是會收的,他們相信有比沒有好。
我們設想一下,一個人200元,100個人才2萬,如果都不收,那就是100個人欠你的人情喲,後續的回報一定會比2萬多很多啊。
不收費,不能默默承受,要用合适的語言提示客戶,讓他懂規矩,話術可以這樣試試:
“王總啊,律師費我就不收您的啦,您這個事情很急,我就特事特辦,來日方長,我相信我一定有機會賺您大錢的,祝您生意興隆!”
“王老師,律師費我就不收啦,感謝您的朋友某某某的推薦,他是我的好兄弟,他幫過我。也感謝您的信任,但願我的建議能真正幫得上您,這點事就當我們的見面禮吧,多聯系喲”。
“王老師,感謝您對律師價值的認可,紅包就不收了,相識是一種緣分,誰能沒有一個不時之需呢,幫了個小忙,就當我們結緣的紀念吧,希望您能順利,有什麼問題還可以聯系我。”
問:客戶主動說可以付費咨詢,那收不收呢?
答:還是不收。這類客戶往往是優質客戶,咨詢不收費,将來收費一定會更高。
如果客戶一定要付費,而且付的費用是5000元以上,那可以考慮收下,但一定要開具發票,并明确表示,如果後續可以合作,這5000元可以折抵後續的律師費(如果您是老律師,還是建議不收)。
一個看着錢還能勇敢直接退回的律師,會讓人高看一眼。打個不太恰當的比喻,就像一隻貓看到小魚它不吃,說明這隻貓特别有“品味”,它隻吃最新鮮的大魚。
問:有的客戶今天問一句,明天問一句,該怎麼應對?
答:這個問題不出在客戶身上,主要怪你自己。
首先,你在客戶面前展示出來的就是那種很閑、很不值錢的律師,所以客戶才“欺負”你,客戶是律師的一面鏡子,客戶的動作會反射出我們自己的形象。
其次,因為你沒有管理好客戶的問話方式,沒有一次性地把客戶的需求全部給挖掘出來,給他個完整的答複。
當然,也有少部分客戶,手裡永遠拿着錘子,看到誰都是釘子,都想錘幾下,律師也不例外,我們可以果斷地拒絕。
一個我自己的執業故事
十年前吧,有個女客戶從網上找到我的手機号。她想離婚,電話咨詢過我兩次,我詳細了解了她們的感情基礎、婚後生活、孩子撫養、家庭财富的創造和控制、離婚後的生活計劃、要求離婚的理由等,我認為他們還有和好的機會,我就給了她幾個建議。
過了一段時間,她來到我辦公室面見我,很開心,說他們和好了,一定要付我3000元咨詢費,我“義正言辭”地說:1、我開始沒有說收費,現在收費,沒有道理;2、如果收費,3000元太低,完全不能匹配我的價值;3、你年紀不大,經曆了這麼多,不容易,論财富,我比不上你,但論幸福,我目前比你多,我有義務幫助你(說這個話,估計當時我心裡也沒有底,不過找個理由不收費,她還是會高興的)。這事情就罷了,我們成了好朋友。
過了半年多,又有一個“陌生人”以同樣的方式咨詢我,我當然也提供了同樣高品質的咨詢服務 。第二次見面,我們約在辦公室,她同樣要給3000元咨詢費,并表示不需要開發票,我當然也以很好的“理由”拒絕了,記得陪她同來的有一位女士,一言不發,始終面帶微笑。
過了半個月,她約我說:“楊律師,您明天有空嗎?我想來簽委托協議”,我接待了她,并按規定收取優惠律師費9.76萬,看我算得很認真,客戶在一邊說:楊律師,别算了,就10萬整吧。我當然愉快地接受了。
後來得知,這位客戶是第一位女士的好朋友,那位一言不發的女士則是一位正廳級幹部。
我明白了,人的所有行為,其實都是冥冥之中标注好了價格的。
✍楊林兵
上海申同律師事務所簡介:
我們是中國第一家以“幸福文化”為管理驅動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目前由近90名卓富經驗的新生代律師組成,擁有十二大專業部門。
以“文化驅動專業、專業反哺文化”的獨特模式,幫助青年律師管理好健康、管理好情緒、管理好幸福、管理好理想、管理好品格,實現生意、生活、生命均衡發展。
願景:打造最幸福的中國律師事務所
使命:通過幸福文化驅動律師行業健康發展
價值觀:彼此自由 互相成就 一起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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