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一看到《三十而已》裡的王漫妮,我就有一種恨鐵不成鋼的感覺。
王漫妮長得漂亮,月入過萬,哪怕上海物價高,她也應該理所應當的攢下一筆錢。
不能否認她的确很努力。
最早去最晚走,從來不請假,專幫人頂班,上班不喝水,業績前三名。
一度把自己累到急性腎炎,暈倒在家裡,還在逞強說沒事。
一個女孩子,獨自一人在大城市工作,不怕苦不怕難。
可是她對自己的目标根本不明确。
王漫妮的工作時間長,在出租屋裡度過的時間不長,她明明可以租一個便宜一點的房子,剩下的錢可以攢下來準備買房子。
但她卻願意花七千塊錢租一個除了能看到江景以外一無是處的老破小。
隻因為這個地方能讓她有一種自己已經是上海市的感覺。
三十歲了,應該學會攢錢了,卻把自己的錢都貢獻給了昂貴的房租和華而不實的衣服鞋子寶寶。
得到了去遊輪的機會,甯可花一萬多升艙也要感受一下有錢人的生活。
她以為她打扮的像個名媛,但是她下意識的小習慣已經讓她的身價在梁正賢面前無處可藏。
明明和梁正賢在一起的原因包含了利益關系,卻還是用着“真愛”的名頭迷惑了自己。
是顧佳的話點醒了也“罵醒”了她。
而王漫妮呢,又想要錢又想要情,最後的結果隻是在原配出場後灰溜溜的離開上海。
而和她離開上海的隻有那點少得可憐的存款和昂貴卻沒有用的鞋子包包。
想起她離開家鄉前信誓旦旦的和爸媽說她會在上海買房,在上海徹底紮根,我就覺得可笑。
她是想靠自己在上海買房嗎?
她是靠着裝扮自己,讓男人替她買房。
她後來的一切都是梁正賢給她的,當她脫掉衣服時她也反應過來了,可那又怎麼樣?
她已經三十了,她改變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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