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很少有人知道,森馬牌衣服和森馬牌鞋子竟然出自毫無關聯的兩家企業生産!
以往這種情況,我們會認為是一家山寨碰瓷另一家正牌的行為,但是,這次不一樣!上述兩家沒有任何關聯的企業,同時擁有“森馬”标識和各自的“森馬”注冊商标,一家注冊了服飾商品商标,另一家擁有鞋子商品類别的商标。正因如此,兩家企業狹路相逢,對簿公堂!
同名不同源,商标鬧烏龍
乍一看,“森馬服飾”和“森馬鞋業”很像同一公司旗下的兩個子品牌。
“森馬服飾”VS“森馬鞋業”
近日,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森馬服飾”)起訴廣州森馬鞋業有限公司(下稱“森馬鞋業”),要求法院确認“森馬鞋業”及線上線下店鋪在除鞋類産品外商業活動中使用的“森馬”“森馬”“Senma”标識構成對“森馬服飾”的不正當競争,賠償430萬元,并刊登公告,消除影響。
都是未做商标布局惹的禍
我們不難發現,造成這場糾紛的根本原因在于,原告“森馬服飾”在當初注冊商标時未能未雨綢缪,對企業後續發展規模及需求的估計不足,以至于選擇已經在鞋類上注冊過的“森馬”作為商标。
經過上述商标查詢,理清時間線,我們還發現在糾紛之前,其實“森馬服飾”并非沒有機會改變處境。“森馬服飾”的“森馬”商标早在2006年就被認定為馳名商标,該公司于2011年就已成為上市公司。論經濟實力,該公司完全可以搶在“森馬鞋業”之前出資受讓“森馬Senma及圖”組合商标,然而“森馬服飾”在相當一段時間裡,毫無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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