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縱向鋼筋構造規定
承受跨中正彎矩的縱向受力鋼筋一般不在跨内截斷,而是一部分(或全部)伸入支座,一部分彎起;而連續支座或節點附近的負彎矩區段内的縱向受拉鋼筋,則常在貫穿支座後的一定位置截斷,以節省鋼筋。
對于連續梁、框架梁中間支座負彎矩區段的上部受拉鋼筋,為合理配筋,可根據彎矩圖的變化,分批将鋼筋截斷。
當V≤0.7ftbh0時
鋼筋截斷的具體要求見下圖:
當V>0.7ftbh0時
鋼筋截斷的具體要求見下圖:
(一)縱向受力鋼筋在支座内的錨圖
(一)簡支梁和連續梁簡支端
鋼筋混凝土簡支梁和連續梁簡支端的下部縱向受力鋼筋,其伸入梁支座範圍内的錨固長度las應符合下列規定(d為縱向受力鋼筋直徑):
如縱向受力鋼筋伸入梁支座範圍内的錨固長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時,應采取在鋼筋上加焊錨固鋼闆或将鋼筋端部焊接在梁端預埋件上等有效錨固措施,見下圖:
(二)連續梁和框架梁
1. 中間支座或中間節點
(1) 下部縱向鋼筋
① 當計算中不利用其強度時(此時支座受正彎矩作用),對光面鋼筋取Las≥15d,對帶肋鋼筋取Las≥12d;且鋼筋伸至支座中心線。
② 當計算中充分利用其抗拉強度時,錨固長度不應小于La;此時可直線錨固,也可采用900彎折的錨固形式(水平段≥0.4La,彎折段為15d)。
③ 當計算中充分利用鋼筋的抗壓強度時(此時支座受負彎矩作用,支座截面按雙筋梁計算),鋼筋伸入支座的錨固長度不應小于0.7la。
(2)上部縱向鋼筋
上部縱筋應貫穿中間支座或中間節點,按縱筋的截斷位置截斷。
2. 框架梁的邊支座
邊支座為固定支座,下部縱向鋼筋的錨固長度與中間支座相同;上部縱向鋼筋伸人支座内長度不小于la,當水平長度不夠時,可向下彎折15d(d為縱向受力鋼筋直徑),且彎折前的水平段不小于0.4la。
(三) 伸入支座的鋼筋數量
上部縱向鋼筋的數量由計算确定,但不少于2根;下部縱向鋼筋伸入支座的數量不應少于2根,一般為3~4根。
二、箍筋的構造規定
1. 箍筋的強度
箍筋一般采用HPB300級鋼筋,但梁的剪力很大時,也可采用HRB335或HRB400級鋼筋
2. 箍筋的形狀
一般采用1350彎鈎的封閉式箍筋;箍筋末端的彎鈎長度可按表5-10采用。
3. 箍筋的肢數
梁内箍筋一般為雙肢箍(n=2);當梁的寬度大于400mm,且一層内的縱向受壓鋼筋多于3根時,或當梁的寬度不大于400mm但一層内的縱向受壓鋼筋多于4根時,應設置複合箍筋(如4肢箍,n=4;6肢箍,n=6);當梁的寬度很小時,也可采用單肢箍。
4. 箍筋特殊要求
(1)當梁中配有計算需要的縱向受壓鋼筋時,箍筋應為封閉式,其間距不大于15d(d為縱向受壓鋼筋中的最小直徑),同時在任何情況下不大于400mm;當一層内的縱向受壓鋼筋多于5根且直徑大于18mm時,箍筋間距不應大于10d;
(2)梁中縱向鋼筋搭接長度範圍内的箍筋:其直徑不應小于搭接鋼筋較大直徑的0.25倍,當搭接鋼筋為受拉時,其箍筋間距不應大于5d,且不大于100mm;當搭接鋼筋為受壓時,其箍筋間距不應大于10d,且不應大于200mm。當受壓鋼筋直徑d>25時,尚應在搭接接頭兩個端面外100mm範圍内各設置兩個箍筋;
(3)有抗震要求的框架梁,梁端箍筋需加密。
三、彎起鋼筋的構造規定
1 、彎起鋼筋的間距不能過大,以防止斜裂縫發生在彎起鋼筋之間,避免降低梁的受剪承載力。
2、 彎起鋼筋的彎終點外尚應留有平行于梁軸線方向的錨固長度,在受拉區不應小于20d;在受壓區不應小于10d;對光面鋼筋在末端尚應設置彎鈎。
3、 當不能将縱筋彎起而需單獨為抗剪要求設置彎筋時,應将彎筋兩端錨固在受壓區内(俗稱鴨筋)。彎起鋼筋不得采用浮筋。
四、腰筋和拉結筋的構造規定
當梁的腹闆高度hw≥450mm時,在梁的兩側面沿高度配置縱向構造鋼筋(腰筋),每側縱向構造鋼筋(不包括梁上、下受力鋼筋及架立鋼筋)截面面積不小于腹闆截面面積bhw的0.1%,間距不宜大于200mm,直徑為8~14mm,并用拉結鋼筋連接;拉結鋼筋直徑與箍筋相同,間距為箍筋間距的兩倍。薄腹梁在下部再加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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